关于做好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产品和技术项目
认定准备工作的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区工信委的工作部署,新一轮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产品和技术项目认定工作即将开始,为了更好的做好此项工作,帮助企业审核上报有关材料,顺利享受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减按15%所得税等相关优惠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请各企业高度重视,根据附件要求,预先准备好相关申报材料,待认定工作正式开始后,及时上报,做到早计划、早准备、避免到时由于时间紧迫而造成被动。
二、由于此项工作面广量大,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市法律顾问协会拟组织一批专家,全力以赴帮助企业做好相关材料审核及准备工作。
三、相关不明事项,可向有关机构咨询。市工信委政策法规科:电话:2811782;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电话:2823896;市法律顾问协会:电话:2833554
联系人:黎 园
邮 箱:[email protected]
地 址:三中路64-2号左边三楼(原市委建行旁)
附:1、区工信委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产品和技术项目认定操作规范(征求意见稿)下载
2、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 下载
柳州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 柳州市法律顾问协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