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信食药〔2012〕264号
各市工信委:
为组织做好2012年工信系统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明确重点工作任务,促进我区食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委制定了《自治区工信委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自治区工信委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消费〔2012〕111号)和自治区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要求,进一步明确我区工信系统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促进我区食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继续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着力推动我区食品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落实,着力推动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着力加强食品行业准入管理。加强食品行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配合开展食品行业专项整顿工作,促进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二)工作原则
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的专项整治,加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带有行业共性的“潜规则”问题。
注重结合。把加强食品行业管理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和加强监管、解决突出问题和构建长效机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强化政策引导,确保工作成效。
抓好培训。在认真抓好食品安全教育培训的同时,注重充分发挥科研院所、行业组织和专家作用,加强对企业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和培训,提高食品从业人员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诚信意识。
督促检查。搞好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工作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2012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实施发展规划,规范行业管理
1.组织实施发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广西食品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做好相关宣贯和解读工作,跟踪了解规划目标任务及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确保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2.严格执行产业政策。继续严格执行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巩固审核清理工作成果,从严掌握乳制品特别是婴幼儿乳粉生产建设项目;进一步贯彻落实浓缩果蔬汁(浆)加工行业准入条件等有关规定,引导企业合理布局,促进加工与原料生产协调发展;做好相关企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审认工作;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项目一律不予核准,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杜绝违规投资。
3.推动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加强对食品工业技术、装备及发展趋势的调研,引导、指导改善生产管理硬件条件;支持食品企业技术创新、检验检测、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按照目标明确、项目具体的原则,组织好食品项目申报和资金落实。
4.重视应急生产保障准备工作。做好节日市场供给保障,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充分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
(二)推进诚信建设,构建长效机制
1.加强诚信工作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2〕9号)及其配套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桂政办发〔2012〕72号),发挥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工作协调,形成合力,加大工作的指导与督查力度,扎实推进我区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2.推进诚信平台建设。加快建设“广西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用以发布企业诚信信息,记录并曝光失信产品和企业。推动建立诚信共享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治机制,通过失信曝光、分类监管和市场退出机制等手段加大对失信企业惩戒力度。同时,宣传国家政策、宣传我区优秀生产企业和优秀产品、宣传广西企业诚信,促进诚信信息互联共享,形成“讲诚信、树品牌、强产业”的良性发展局面。
3.做好诚信师资培训。继续加强对诚信管理体系标准的宣贯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参加工信部组办的诚信管理体系师资培训,组织做好相关培训教材(光盘)下发等工作。
4.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评价。推动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评价机构建设,注意发挥专家在指导企业建立诚信管理体系、开展诚信管理培训、参与企业诚信评价等方面的作用;适时组织开展诚信评价,并发布评价结果。
5.推广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经验。积极营造诚信建设的舆论氛围,加强地区间、企业间交流,梳理总结和加快推广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适时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促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三)深化专项整治,保障质量安全
1.继续配合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指导开展行业清理,继续深化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饮料等行业综合治理,全面排查和严厉整治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问题,坚决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情况的监测,做好农兽药残留专项整治。
2.强化重点品种专项整治。加强食盐行业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打击私盐等专项整治行动,严防非食用盐流入食盐市场;配合自治区食安办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整改行动,严厉打击生产不符合标准的食醋、酱油、料酒、食盐等调味品行为,继续加强“瘦肉精”、“三聚氰胺”和“塑化剂”等非食用物质生产经营管理。
3.做好督促检查。根据自治区的工作部署,认真配合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评价、专项督查、风险监测和评估以及预测预警工作;配合环保部门做好制糖、食用酒精企业的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行业自律
1.开展树新风活动。继续在食品行业深入开展以“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为主题的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活动,树立“企业诚实守信,产品质量第一,生产者对消费者负责”的行业新风,加强《食品安全法》宣传教育和食品安全科学常识普及,提高食品企业守法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断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和企业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2.加强诚信专题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围绕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基本内容、文化理念组织开展宣传报道活动。同时,对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开展的好做法和取得的成效进行宣传,组织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和食品安全培训、企业诚信文化交流等活动,大力营造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通过广西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相关行业信息平台,宣传诚信建设成效,表彰先进、曝光失信产品和企业。
3.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指导食品相关行业协会发挥作用、开展工作,制定和完善行规行约,在行业内开展诚信宣言、公约、自查或互查等自律活动,提高全行业思想认识。配合做好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防止传播和炒作虚假信息的行为。
三、进度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结合我区食品质量安全实际状况,制订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实责任(4月20日前)。
(二)工作落实阶段。按照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工作督促和进度检查力度,逐项逐条抓好落实(4月20日至12月10日)。
(三)工作总结阶段。全面总结2012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成效(12月11日至31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保障群众健康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是提高食品行业综合素质、促进行业转变发展方式、提升行业发展水平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全力以赴、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努力完成全年食品安全工作任务。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市工信委要进一步加强和做好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工作,要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完成时限和工作指标,做到工作到位,职责到位,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协调配合。加强与相关监管部门的工作协调,形成部门联动、上下联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密切关注食品安全新动态、新情况,及时会商解决问题;加强信息沟通,推动建立生产企业与地方政府信息直报渠道和信息报告制度。
(四)认真总结经验。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及时交流好做法,推广好经验,巩固工作成效。请各市工信委将全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在2013年1月5日前报送我委(食品医药工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