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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广西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

2012-10-30 09:55:32   来源:   浏览:77 评论(0
各有关单位:
  2013年广西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已开始申报,为做好2013年度广西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柳州市科技局将择优向科技部推荐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对照本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并将网络申报材料及纸质材料报送至柳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综合部,申报工作将于2012年11月19日截止。请拟申报本次创新基金项目的企业于11月2日前以回执单的形式发给我们,以便及时掌握上报企业情况。具体申报须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支持方式
  (一)项目类型。
  根据项目所处阶段,可分为:研究开发和中试阶段项目(可推荐申请国家创新基金的无偿资助项目)、产业化阶段项目(可推荐申请国家创新基金的贷款贴息项目)和重点产业化项目(可推荐申请国家创新基金的重点创新项目)。
  (二)支持方式。
  广西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进行支持。
  二、申报基本要求
  (一)申报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的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自主研发项目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3.必须是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研究开发和中试阶段的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实施期限为2年;产业化阶段的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实施期限为3年;
  5.符合《2013年广西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要求的项目。
  (二)申报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团队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持续创新的意识。
  2.企业的大学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10%以上,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
  3.实收货币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
  4.申报研究开发和中试阶段项目的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5.申报产业化阶段项目的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资产总额不高于8000万元,年营业收入不超过8000万元。
  6.申报重点产业化项目的企业,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30000万元,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 2010年度销售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企业至少有三年的持续运营时间且具有较高的成长性,近三年的销售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0%,上年度的销售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上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企业须承担过创新基金项目,且最近一个创新项目验收合格。
  (三)承担过创新基金的企业具有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不能申报:
  1.立项项目还在执行,没有验收;
  2.立项项目验收基本合格或验收结题,时间未超过一年;
  3.立项项目验收不合格,时间未超过三年;
  4.立项项目终止。
  三、申报注意事项
  (一)同一个企业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并根据申报支持的项目所处的阶段和企业的具体情况,明确选择一种相应的支持方式。
  (二)2012年度已经申报但国家未予立项的项目,可以再次申报,但需说明项目最新进展情况和在本年度申报资料中所做重要修改(或补充)的内容。
  (三)申报单位要认真核对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发现申报材料存在造假行为,企业将承担相应后果。评审过程中不再要求企业补充材料,所缺部分视同为企业无法提供。
  (四)项目受理期间,原则上企业不得变更信息。
  四、申报程序
  (一)企业注册。
  1.企业可以通过科技部创新基金网站(www.innofund.gov.cn)进入广西创新资金网站,在线填写企业信息;
  2.企业下载注册承诺书、注册信息表,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3.企业将注册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注册承诺书、注册信息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等)送交所在市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审核认证;
  4.市科技主管部门提出书面认证意见(见附件3)。
  (二)项目申报。
  1.企业下载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并填写(见附件2);
  2.企业将完成的申报书交所在市科技主管部门进行申报材料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企业修改完善后进行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相关附件材料一起报送到所在市科技主管部门;
  3.市科技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重点是审核企业的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符合申报要求);
  4.由各市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报送项目材料及项目清单给科技厅,科技厅接收企业申报的项目经审核后,完成项目的申报。
  五、申报材料
  (一)企业注册资料。
  1.加盖企业公章的注册承诺书、注册信息表;
  2.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等复印件。
  (二)项目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的电子版发送到以下邮箱:[email protected]
  2.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一份原件不装订,一份复印件装订);
  3.市科技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认证意见。
  4.项目相关附件。
  (1)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最近两个财务年度的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和申报前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每页需加盖审计单位印章(或盖骑缝章);
  (2)工商登记注册时间至申报截止时间在18个月以内的申报企业,只需报送工商注册时的验资报告和申报前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
  (3)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请企业按《申报指南》中项目相关技术领域中提出的具体要求提供,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
  (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限高新技术企业提供);
  (5)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6)归国留学人员投资创办的企业,须提供留学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位(学历)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投资资金证明或股权证明、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或省级以上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留学身份的文件;
  (7)由国家或广西专利检索机构出具的专利检索报告及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企业与技术持有单位合作的项目签定技术合同时,技术持有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单位;
  (8)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 (如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产品照片等);
  (9)曾列入国家、地方科技经费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必须提供有关的立项批准文件和验收结论证明。
联系方式:市科技局工业科  2630786 2635703(金建平)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2619370 13977277376(秦德新)
附件:1.《2013年度广西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项目申报书(格式模板)
     3.认证意见(格式模板)
     4.柳州市创新资金项目申报回执单
                         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柳州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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