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营造人才工作良好氛围的若干规定》(柳发〔2006〕1号)(以下简称“1号文”)精神,鼓励我市各单位引进优秀人才,经研究,决定按照“1号文”规定,对我市融安、融水、三江三县和市属中小企业引进优秀人才的单位,以及我市在职攻读研究生并取得学位的人员进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条件
(一)我市融安、融水、三江三个贫困县2010年从市外引进的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优秀人才。每引进一名全日制本科生或硕士生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至今仍在单位工作的(合同期至2013年12月31日前,下同),由市政府分别按本科6000元/人、硕士10000元/人的标准奖励各县,各县再按不低于奖励金额50%的比例奖励被引进者本人(进入县级党政群机关工作的除外)。
(二)市属中小企业2010年从市外引进的以下优秀人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至今仍在单位工作的,可按本科1000元/人、硕士3000元/人的标准奖励用人单位。
1. 全日制本科第二批次录取(二本)以上学历人才;
2. 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我市急需的优秀人才;
3. 高级技师等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三)我市各单位在职人员在职自费攻读研究生,于2010年取得学位后在柳州市工作满三年的,分别按硕士5000元/人、博士10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个人一次性奖励(已经享受市财政及用人单位补贴的除外)。
以上奖励资金根据“1号文”规定,由市财政安排解决。
二、奖励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引进优秀人才单位的奖励
符合奖励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由用人单位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由用人单位向市人社局提出的书面申请;
2.填写《柳州市引进优秀人才奖励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2份;
3.被引进优秀人才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工作居住证)、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或其他有效职业资格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由所在单位公示并报送公示情况。
以上相关表格可在柳州市职称改革网(http://zgb.liuzhou.gov.cn)下载,证明材料须同时附复印件1份,并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二)在职攻读研究生获取学位人员奖励
符合申请博士、硕士人才奖励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由用人单位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由用人单位向市人社局提出的书面申请;
2.填写《柳州市在职攻读博士、硕士人才奖励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2份;
3.博士、硕士人才的学位证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工作居住证)。
4.由所在单位公示并报送公示情况。
以上以上相关表格可在柳州市职称改革网(http://zgb.liuzhou.gov.cn)下载,证明材料须同时附复印件各1份,并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三)奖励的申报要求
对引进优秀人才单位及在职攻读研究生获取学位人员的奖励实行计划备案制度。用人单位应在每年10月底前将需要兑现的奖励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核汇总后作为年度人才工作专项经费预算的基本依据。
三、奖励的发放
(一)引进优秀人才单位奖励的发放
市人社局收集汇总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审核认定,由三部门联合下发奖励通知,由市财政局直接划拨到用人单位。
三个贫困县的奖励经费由市财政直接划拨到县人社局。
(二)在职攻读研究生获取学位人员奖励的发放
市人社局按季度收集汇总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和市财政局审核认定后由市财政局将奖励金额拨付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给本人。
四、管理和监督
(一)发放的奖励属县或用人单位的部分,作为县或用人单位人才工作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二)柳州市人社局负责编制每年的经费预算,并会同市委组织部等单位,对申请引进优秀人才奖励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审核;配合市财政局对经费进行管理和监督。引进优秀人才奖励经费纳入市财政年度预算,专款专用。
(三)凡申请引进优秀人才奖励的单位,应与所引进的人才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聘用合同附本。其间在市区内变更用人单位的,一个月内凭与原单位的解聘合同和新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到市人社局办理用人单位变更核准手续。
(四)引进的优秀人才服务期限未满两年而本人要求调离我市(不包括由于工作需要上级部门调用),用人单位所获得的奖励应按比例退还给市人社局并上交市财政;如有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引进优秀人才奖励费的,一经查实,立即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时间要求
所在单位将填写好的相关统计表格及公示情况,加盖公章后于8月30日前提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同时发送电子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达辉 联系电话:2828543(传真);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地址:柳州市中山东路4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邮编:545001。
附件:
1.《柳州市引进优秀人才奖励申请表》
2.《柳州市在职攻读博士、硕士人才奖励申请表》
3.《柳州市引进优秀人才奖励一览表》、《柳州市在职攻读博士、硕士人才奖励一览表》
中共柳州市委组织部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柳 州 市 财 政 局
201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