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4-07-02 10:32:18 来源: 浏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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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知识产权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推动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09〕238号)的工作部署和目标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以下简称“推进工程”)32个首批实施单位进行总结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工程实施情况的总结工作,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全面总结推进工程的经验和做法,深入剖析问题,提出进一步深化推进工程的建议,为在全国更广泛深入地实施推进工程奠定良好基础。
二、组织方式
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区域内推进工程首批实施单位(见附件1)的总结工作。实施单位报送材料经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推进工程测评表
各实施单位填报《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实施单位测评表》(见附件2);组织中小企业集聚区填报《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中小企业聚集区测评表》(见附件3);组织不少于5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填报《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测评表》(见附件4);组织不少于20家中小企业填报《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中小企业测评表》(见附件5)。
(二)推进工程实施情况总结
各实施单位要按照《关于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的通知》提出的任务和目标,全面总结5年来推进工程开展的重点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完成《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实施情况总结》(具体要求见附件6)。
四、报送时间
请于2014年7月25日前,将《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测评表》和《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实施情况总结》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联系邮箱。
五、联系方式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企业管理处
联 系 人:冯丝雨 马鸿雅
联系电话:010—62086559,62086560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创新服务处
联 系 人:龙飞 刘怡
联系电话:010—68200740,68205321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特此通知。
附件
1.
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首批实施单位名单.doc
2.
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实施单位测评表.doc
3.
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中小企业集聚区测评表.doc
4.
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测评表
5.
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中小企业测评表.doc
6.
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实施情况总结的具体要求.doc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