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仿宋3号)
鹿寨县科技计划课题合同
(软科学课题专用)
课题名称:(仿宋3号,下同)
委托单位(甲方):鹿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承担单位(乙方):
起止年限: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鹿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二〇一五年六月编制
说 明
一、为了更好地综合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加强软科学研究计划课题的管理,提高课题研究的成功率和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率,保证课题的顺利执行,鹿寨县科技计划课题下达后,由鹿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甲方)、课题主要承担单位(乙方)(乙方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共同协商,签订《鹿寨县科技计划课题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二、本合同蓝本作为鹿寨县软科学研究计划课题合同的统一格式。必要时可对其中条款作适当增删或增加附件。
三、合同编号由鹿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统一编定。
四、正式合同用A4纸,每页25-27行,每行28-30字(封面、最后1页除外),封面字体及字号采用本合同蓝本标注的字体、字号,正文标题采用黑体4号,正文采用仿宋4号,表格采用仿宋小4号并标注页码(表格均可加行)。
五、在正式合同中此页说明不必保留。
鹿科工计字〔 2015 〕第 1 号文件下达的鹿寨县科技计划软科学研究课题“ ”,决定由“ ”承担。为保证该课题的完成,依据《鹿寨县科技计划项目与研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 课题研究开发的主要内容(乙方为2个以上单位时要写明各单位的责任分工情况)
1.课题研究内容及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2.课题研究方法及路线
第二条 本课题应于 年 月底前完成,并提供如下成果:
1.
……
第三条 研究计划进度
时 间 |
阶段目标 |
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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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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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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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本课题总投资为 (大写) 万元。甲方向乙方提供科技经费 (大写) 万元(乙方包括两个以上单位时,注明单位及金额),其余经费由乙方负责落实。
(一)乙方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甲方提供的科技经费。课题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科技经费用途预算(乙方为两个以上单位的,需分别列出单位、开支金额和开支内容)如下:
科 目 |
金额(万元) |
开 支 内 容 |
1、设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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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材料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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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试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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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燃料动力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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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料与知识产权事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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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差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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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会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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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劳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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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专家咨询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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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管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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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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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要求,由乙方根据课题实施进展和科技经费使用情况,向甲方提出用款申请(鹿寨县科技计划课题经费用款申请表)。
第五条 主要研究、开发人员及责任分工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职称职务 |
从事专业 |
工作单位 |
研究开发中的责任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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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课题应于 年 月前完成,课题完成后三个月内,乙方须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结题手续,向甲方提交鹿寨县科技计划课题验收申请表、课题合同书、课题工作总结、课题经费决算表(含科技经费财务核算明细复印件)、课题验收证书初稿及相关附件等全套材料。
第七条 课题执行过程中,乙方应跟踪相关领域知识产权发展动态,对课题所产生的研究成果及时采取保护措施,依法取得相关知识产权,并进行有效管理和充分使用;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课题档案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确保课题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第八条 乙方负责做好课题进展情况和科技经费使用情况的汇报工作。每年12月的15日前报送年度课题执行汇报材料,并按甲方要求填报有关课题统计报表,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 本课题的研究成果应用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的实施,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需另有约定之外,乙方可以依法自主决定实施、许可他人实施、转让、作价入股等,并取得相应的收益。
第十条 在课题实施过程中,甲方建立乙方的课题信用记录档案,乙方违反本合同及有关规定,甲方有权撤销或中止合同,并在今后三年内不再受理乙方的课题申请。
第十一条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时,必须立即退还甲方所提供全部经费。乙方因故中途要求停止本课题实施的,必须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一个月内对甲方所提供的科技经费及使用科技经费购置的财产物资进行清理,开列清单,作出结算,报甲方处理。
第十二条 本课题涉及的保密事项,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科技成果保密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删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鹿寨县科技计划项目与研发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3份,乙方 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签订合同各方:
甲方:鹿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签章)
法人代表: (签章)
课题管理负责人: (签章)
乙方: (签章)
法人代表: (签章)
课题负责人: (签章)
财务负责人: (签章)
开户银行:
帐 号:
签订合同各方联系人及联系地址:
甲方:联系人:
电 话:0772-6828277
邮 编:545600
地 址:鹿寨县城南汇一联商务写字楼10楼
E—mail(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