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6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
2016-05-30 16:40:00 来源: 浏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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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厅信软函〔2016〕359号
按照《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计划(2013-2018年)》(工信部信〔2013〕317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的行动计划(2015-2018年)》(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工作部署,根据《两化融合管理体系 要求(试行)》(工信部公告2014年第3号),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继续组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工作。经推荐申报、专家评审等环节,遴选确定了600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请按照2016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工作部署和安排,认真组织开展贯标工作,高质高效地完成2016年工作目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推动辖区内所有国家级贯标试点企业启动贯标,按照贯标实施的主要步骤和阶段有序开展工作,并推动完成贯标的企业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管理平台”(gltxpd.cspiii.com)申请评定。
二、积极推动辖区内所有贯标企业(包括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国家级试点、省市级试点和自主贯标企业),在“贯标工作跟踪服务系统”(gltxgb.cspiii.com)中完成注册(已注册企业无需重复注册),并及时填报和更新贯标工作进展情况。各省平台管理员应每日登录该系统,及时开展企业贯标进度审核。
三、面向辖区内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人、企业高层领导、贯标咨询服务人员等相关主体分批分类组织专业培训,进一步营造工作氛围、深化各方认识;挖掘典型和提炼经验,积极组织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典型企业现场交流、成果展示及咨询服务对接活动,推广普及贯标评定成果。
四、积极制定和落实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支撑政策。在智能制造、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等重点工作中,以及相关领域示范工程、专项资金使用中,优先支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达标企业,统筹解决企业在贯标达标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请于2016年11月30日前,形成本省(区、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工作总结报告,加盖公章后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主要内容包括本省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进展、工作推进举措、政策制定和资金支持情况、工作成效、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建议等,并将电子版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 。
六、各单位请于2016年6月10日前,将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负责人及联系人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格式见附件2),并将电子版发送至 gltx@cspiii.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对各省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进行持续跟踪和定期通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 利 010-68208275 柳 杨 010-68632510
邮 箱:[email protected]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8号楼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100846)
附件
1:2016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名单.doc
2: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工作地方联系人表.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