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申报柳州市2017年第一批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
2017-03-17 11:40:38 来源: 浏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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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
柳工信通〔2017〕39号
关于开展申报柳州市2017年
第一批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
各县(区)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城市示范工作方案(2016-2018)》的要求,按照“创业促发展、创新促转型”为主线的思路,我委组织开展申报柳州市2017年第一批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区)经济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做好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及推荐工作。
二、申报要求:
(一)柳州市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是指在柳州市辖区范围内创办设立,指按照开放性和资源共享的原则,为区域和行业小微企业提供信息、投融资、技术、创业、培训、管理、法律、市场开拓等公共服务的法人实体。
(二)公共服务平台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符合自治区、柳州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如工业设计、机器人服务等新兴产业平台,条件可适当放宽):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与服务内容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和配套服务设施。
2、热心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具有健全高效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服务质量优良。主要负责人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
3、具有组织技术服务资源的能力,服务团队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比例占50%以上,拥有中级以上职称或专业资格证的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占30%以上(含外聘)。
4、年服务小微企业数量不少于30家(或次),能实现收支平衡,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
5、积极参加经济主管部门组织的为小微企业服务推广活动,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企业等相关社会服务资源有稳定、广泛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和服务辐射带动能力。
(三)各推荐部门对推荐的公共服务平台运营情况、服务业绩、以及其对社会资源的带动性进行测评,填写《柳州市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被推荐公共服务平台的申请材料,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四)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装订成册):
1、柳州市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申请报告(附件2);
2、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申请单位上年度工作总结,财务报表;
4、主要服务设施、软件或仪器设备清单;
5、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含外聘)名单及职称情况;
6、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通知、照片、总结、服务协议等);
7、市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资质、认定证书(证明)复印件,授予的荣誉证书(证明)复印件;
8、得到政府扶持的情况;
9、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10、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三、经认定的公共服务平台,可依相关政策申请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服务类项目补助。项目申报具体事宜,参照《关于申报2017年度柳州市小微企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能力建设资金项目的通知》(柳工信通〔2016〕213号)。具体扶持办法依据《柳州市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四、请各县区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做好企业申报的组织及推荐,并于4月10日前将推荐单位的申请材料一式2份及电子版报送市工信委科技科。
联系人及电话:夏冬 2823712 杨迪云 2822705
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1.
柳州市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申请表.xls
2.
柳州市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申请报告.xls
3.
柳州市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服务设施、软件、仪器设备清单.xls
4.
柳州市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主要从业人员情况表.xls
5.
小微企业服务名单.xls
6.
真实性声明.xls
7.
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申报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