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广西老字号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7-04-14 16:45:06 来源: 浏览: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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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商流通发〔2017〕10号
各市商务局(委),各有关行业协会:
为全面落实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和全区商务工作会议确定的商务工作重点,贯彻商务部等16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打造老字号品牌,弘扬老字号优秀文化,充分发挥老字号品牌的示范引领作用,扩大老字号品牌消费,促进老字号创造更多的社会、经济和文化价值,我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继续组织开展广西老字号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老字号认定和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
老字号拥有世代传承的独特产品、精湛技艺和服务理念,承载着民族工匠精神和优秀精神文化,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巨大的品牌价值、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经过多年的挖掘、培育和宣传,广西老字号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社会关注度不断提高,榜样示范作用日益增强。开展广西老字号认定和保护,是传承和弘扬广西优秀传统商业文化的重要举措,是提升我区消费品质和服务标准的重要内容,是丰富我区品牌内涵和提高品牌竞争力的客观要求。各市商务部门要高度重视老字号认定和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切实做好老字号企业的挖掘、推荐、认定和保护工作。
二、认真组织申报
各市商务局(委)要本着公开、公正、透明原则,根据《“广西老字号”认定办法》(见附件1)的条件,积极引导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广西老字号”,指导企业填写申报材料(见附件2),并做好资料审查和把关,确保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有效。申报表必须经申报企业、市商务局盖章确认,申报材料经市商务局初审后出具推荐文件,并将推荐文件、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和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于2017年5月31日前报送我厅(申报相关表格和材料要求可在商务厅门户网站(www.gxswt.gov.cn)中的“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三、严格审核把关
从第一、二批“广西老字号”的申报情况看,申报企业基本上能够按照《通知》要求提交有关材料,但部分企业仍然存在文字材料不够详细、证明性材料不够充分等问题。在组织企业申报过程中,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开展申报培训,加强对企业材料申报的指导,严格核实申报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商标证明的一致性,指导企业详细准备有关企业传承、文化特色、独特产品或技艺、社会荣誉等有关情况的描述和有效的证明性材料,要求描述清晰、证据充分、不存在争议。
四、深入开展普查
各市商务局(委)要深入开展地方老字号普查工作,了解收集掌握地方老字号发展历史和现状,记录地方老字号传统手工技艺、发展史料,建立健全地方老字号档案,鼓励各市开展地方老字号认定工作,进一步发现、挖掘一批地方老字号品牌,为申报广西老字号、中华老字号做好充分准备工作。
五、科学开展认定
我厅将进一步完善“广西老字号”认定标准,建立健全认定组织机构,组织有关专家开展评审认定工作,对认定结果进行公示。以自治区商务厅的名义对通过认定的“广西老字号”企业授予牌匾和证书,增强广西老字号品牌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特此通知。
附件:
1.
“广西老字号”认定办法.doc
2.
广西老字号申报材料要求.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