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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柳州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试点示范评定的通知

2017-04-17 09:12:55   来源:   浏览:5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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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柳州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试点示范评定的通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树立我市行业标杆,加快推进我市制造业智能化转型,我委拟对2017年已建成的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开展评定工作,从中遴选部分试点示范企业予以授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基本条件

    (一)申报主体在柳州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实施地在柳州市境内,企业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二)申报内容技术上处于市内及以上领先水平,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软件需安全可控。

    (三)申报内容须符合下列认定条件中相应模式的具体要求。

    (四)申报单位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资源利用率等方面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并持续提升,具有良好的增长性。

    (五)申报内容具有技术先进、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特征。

    二、智能工厂认定条件

    1、智能工厂是指将机器人、智能设备和信息技术三者在制造过程中有机融合,涵盖了对工厂(车间)制造的全流程,主要解决工厂(车间)从产品的设计到制造、应用的智能化。

    2、申报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以上。

    3、企业已制定信息化工作制度,并建立信息化组织实施机构,编制信息化发展规划。智能化发展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在设备自动化、产品研发设计、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和智能服务等方面具有突出的示范带动作用。

    4、应用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进行产品、工艺设计与仿真,并通过物理检测与试验进行验证与优化。

    5、实现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等关键技术装备在生产管控中的互联互通与高度集成,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要求在50%以上。

    6、建立车间制造执行系统(MES),实现计划、调度、质量、设备、生产、能效的全过程闭环管理。建立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实现供应链、物流、成本等企业经营管理的优化。

    7、基于物联网技术实时在线检测和控制能耗设施,实现现场的数据采集、过程监控、设备运维与产品质量跟踪追溯、优化控制和集约化生产,建立全生命周期产品信息统一平台。

    8、建有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具备网络防护、应急响应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有功能安全保护系统,采用全生命周期方法有效避免系统失效。

    三、数字化车间认定条件

    1、数字化车间是指生产车间由工件传送系统和控制系统,将自动化装备和辅助设备按照工艺顺序进行结合,在无人(或少人)干预的情况下,按规定的程序或指令进行操作或控制,自动完成产品全部或部分制造过程,从而提高产品的生产效率及良品率。

    2、申报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

    3、企业已制定信息化工作制度,并建立信息化组织实施机构,开展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智能化发展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在设备自动化、产品研发设计、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和智能服务等方面具有突出的示范带动作用。

    4、应用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进行产品、工艺设计与仿真,并通过物理检测与试验进行验证与优化。

    5、具备数字化生产线的基本要求,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要求在50%以上。

    6、以MES为核心,关键数控设备及大型加工中心全部联网,实现了对车间现场网络化监控和可视化管理; 建立起适应数字数量传递的零件数字化工艺设计、数字化加工、生产现场管理和质量检测的综合自动化应用环境。

    四、申报要求

    (一)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申报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试点示范的宣传指导,组织本辖区企业做好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申报工作,推荐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强、智能化程度高的企业申报成为试点示范工厂(车间);市属企业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工信委。同一企业只能申报“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其中一项。

    (二)各申报企业按要求填报申报材料(见附件1),并对申报材料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各申报企业于2017年4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我委信息化推进科邮箱,纸质材料待通知报送。

    五、认定流程

    (一)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试点示范由市工信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定,评定方式采取“现场核验+专家会评”的模式,择优选取一批企业(项目)作为柳州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试点示范。

    (二)对评定为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试点示范的企业,由柳州市工信委授予“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牌匾,并优先给予政策支持:

    1.柳州市工业发展扶持资金各专项优先支持试点示范企业(同一项目原则上不予重复支持);对申报2017年柳州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2.优先推荐试点示范企业争取国家及自治区智能制造、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工业转型升级、工业云与大数据等相关专项支持。

    3.组织智能制造专家团队对试点示范企业开展问诊服务,协助企业提升智能制造水平。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信息化推进科 曾笑雨

    联系电话:0772-283148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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