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集2017-2018年商贸服务业拟扶持项目的通知
2017-08-07 16:53:00 来源: 浏览:32
评论(0)
关于收集2017-2018年商贸服务业
拟扶持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机构、企业:
为更好地制定实施市级商贸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安排计划,切实提高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对商贸服务业发展引导和促进作用,经研究,决定建立市级商贸服务业拟资金扶持项目库,今后市、区、国家各级商贸服务业专项资金安排原则上将直接从项目库中遴选及推荐项目。项目库实施动态管理,定期收集更新。现就收集2017年、2018年商贸服务业拟扶持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收集项目范围和要求。
(一) 行业(业态)范围
重点包括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传统商贸业转型升级建设项目,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商业综合体、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会展、口岸建设及其它类别商贸服务业项目。
(二)项目业主条件
在柳州市(含县)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商贸服务业企业;跨区域公司在柳州注册设立的分公司(需在柳州市纳税);在柳州市登记的社会组织;柳州市(含县)各机关事业单位。
(三)项目建设期要求
2017年拟扶持项目建设期为2016年7月—2017年11月(特别重大的项目可延长建设期),以2017年内新建并完成的项目为主。
2018年上半年拟扶持项目建设期为2017年7月—2018年5月(特别重大的项目可延长建设期),以2018年5月底前新建并完成的项目为主。
2018年下半年拟扶持项目建设期为2017年11月—2018年11月(特别重大的项目可延长建设期),以2018年11月前新建并完成的项目为主。
(四)项目填报要求
各项目业主单位要认真填报项目有关信息,尤其是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期、项目计划总投资及投资构成、项目进展情况等,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如实填报,杜绝假报虚报。特别强调:项目建设内容要列明主要建设事项,要求内容具体,规模、数量、金额构成明确。拟支持的项目所报投资额一般不得包含土地购置和日常办公、人员经费、乘用车辆购置等经常性办公开支。企业在项目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连续三年不受理该单位项目申报。
原则上,已列入各级财政资金扶持计划或已享受各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填报。
二、工作要求。
(一)各县、城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调查了解本辖区相关项目情况,发动、组织企业做好项目填报工作。有关人员应认真学习《柳州市商贸服务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柳州市本级商贸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规则(试行)》,做好项目填报指导工作,确保项目填报质量。
(二)按照项目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城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汇总本辖区项目,并负责项目初步审核把关,于2017年8月21日前填报附件1、附件2、附件3,通过电子邮箱直接报送给市商务委重点项目促进科汇总。如有特殊情况,企业也可直接填报项目发送给市商务委重点项目促进科汇总。
三、其它事项。
(一)2017-2018年商贸服务业拟扶持项目收集表等有关文件资料可通过登录柳州市商务委员会官网(网址:http://lzsww.liuzhou.gov.cn)“通知通告”栏或关注“柳州商务”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公众号:lzsw66)获悉。可申请加入商贸业重点项目管理群 (QQ号:122502813,申请时请注明单位、姓名及职务)交流及获取相关信息。
(二)各县、城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各企业可就市级商贸服务业专项资金扶持重点方向、业态及方式等书面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附件:
1.柳州市2017年商贸服务业项目收集汇总表.xls
2.柳州市2018年上半年商贸服务业项目收集汇总表.xls
3.柳州市2018年下半年商贸服务业项目收集汇总表.xls
4.相关管理办法及验收规则等文件.zip
联系人:盘柳宁、潘佳嘉、黑梦 电话:2804106
邮箱:[email protected]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