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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第一批柳州市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发放工作的通知

2017-11-03 14:34:23   来源:   浏览:29 评论(0
 
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7年度第一批柳州市
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创业创新载体、服务机构、有关小微企业:

    为进一步营造柳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良好环境,通过服务补贴的形式帮助小微企业降低运营成本,依据《柳州市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管理办法(暂行)》(柳政办〔2017〕131号)文件精神,我市将在一定范围内开展2017年第一批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的发放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 补贴对象

    本批服务补贴券原则上面向我市获得国家、自治区等认定并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创业创新载体(创业基地、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内孵化的小微企业(见附件2);

    二、补贴额度和补贴方法

    本期服务券票面额度统一为1000元,单个服务项目最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60%,最高不超过3000元。

    每个独立法人的企业本批服务补贴券限报一个项目。

    三、申领时间

    本批服务券申领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至11月24日;

    本批服务券兑现申报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四、服务机构和补贴内容

    经认定的签约机构所提供的服务,均属于补贴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财税服务、信用评级、法律服务、电子商务、管理咨询、融资服务等小微企业普遍需要,可以使用服务券进行抵扣费用的其他服务。

    小微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在第一批签约服务机构中选择服务产品,完成洽谈、签订合作意向和《服务券申领确认书》。第一批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签约机构78家及服务产品(见附件3)。

    五、申领方式

    (一)企业资格审查

    请各载体积极推荐和组织所属小微企业开展服务补贴券的申领工作,载体初审企业营业执照等基本材料,并为所属企业出具《柳州市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申领推荐书》。

    (二)申领服务券

    企业携带《推荐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基本情况表、《服务券申领确认书》(附件4)等纸质材料一式二份至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协作科申领服务券。

    符合办理要求并审核通过的企业,领取服务券。

    六、使用方法

    领取到服务券的企业,按照意向与服务机构签订合同(合同模板见附件)购买服务项目。服务券补贴以实际服务合同费用额为结算标准,不设找零,不予退回差额。补贴券应在规定有效期内使用,过期作废。

    七、联系方式

    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联系人:谭卓 电话:2820317

    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协作科

    联系人: 曾敬 电话:0772-2830749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 《柳州市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管理办法(暂行)》柳政办〔2017〕131号.doc

    2. 创业创新载体单位名单.xls

    3. 第一批服务补贴券签约机构名单.doc

    4. 服务券办理流程(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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