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西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8-03-01 16:19:00 来源: 浏览: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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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西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桂高认字〔2018〕3号
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窗口、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我区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结合我区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工作实际,决定组织开展我区2018年高企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符合国家《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规定条件的,在广西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二)高企资格到今年终止的企业(名单见附件1)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再提出认定申请。
二、申报流程及材料要求
(一)网上注册登记
初次申请认定的企业需登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以下简称“国家高企工作网”),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并提交。同时,将网上打印的《企业注册登记表》及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递交到所在市或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窗口(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进行核实,经各服务窗口核实无误后电告我办,由我办激活企业账号,准予企业注册。
企业以前已完成注册且审核通过的,不得重复注册,须用已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如原有注册用户名、密码丢失,可在“国家高企工作网”企业申报界面进行密码找回,具体操作指引详见《企业用户名、密码找回说明》(附件3)。
(二)网上申请
企业网上注册登记后,根据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国家高企工作网”,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有关填写操作说明参考国家“高企认定工作系统用户使用手册”,该手册可在“国家高企工作网”下载。
(三)申报书的编制
企业需将网上填写并在线打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及其相关的证明附件材料,按统一的格式和编排要求编制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申报书内容和编写要求详见《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书目录模板》(附件4)。
企业需提交纸质申报书一式2份,其中1套申报书的申请书、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须为原件,用于存档(请在封面和书脊注明“存档件”字样)。申报书书脊要求标注申报企业名称,所有提交的材料正反双面打印(复印)。所提交材料一律不退还,请自备存档。
三、申报书的受理
(一)受理流程
申报企业将纸质申报书送至所在市或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服务窗口,由各服务窗口对申报书进行初步审查,并出具《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书推荐意见表》(附件5),按本通知规定的申报时间要求递交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由自治区认定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申报书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单。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补正后符合要求的申报书予以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二)各批次、各市企业受理时间安排
2018年度广西高企认定申请分三批受理,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批(5月21-5月30日)
5月21日:桂林市、梧州市、贺州市、河池市;
5月22日:柳州市、玉林市、百色市、来宾市、防城港市;
5月23日:北海市、钦州市、贵港市;
5月24日:南宁市、崇左市;
5月25-30日受理补正后合格的申报书。
2.第二批(7月23-7月31日)
7月23日:桂林市、梧州市、贺州市、河池市;
7月24日:柳州市、玉林市、百色市、来宾市、防城港市;
7月25日:北海市、钦州市、贵港市;
7月26日:南宁市、崇左市;
7月27-31日受理补正后合格的申报书。
3.第三批(9月25-10月10日)
9月25日:桂林市、梧州市、贺州市、河池市;
9月26日:柳州市、玉林市、百色市、来宾市、防城港市;
9月27日:北海市、钦州市、贵港市;
9月28日:南宁市、崇左市;
9月29-10月10日受理补正后合格的申报书。
(三)申请书网上提交时间及要求
企业需在“国家高企工作网”、“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分别填报高企认定申请资料。
1.国家高企工作网填报要求
“国家高企工作网”上填报的申请书请于收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出具的受理单之日起3工作日内提交,逾期不再受理。网上填报内容须与纸质申报书内容一致。
2.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填报要求
自纸质申报书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报企业登陆“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网址:http://gxgq.gxinfo.org.cn/)进行注册登记,由我办对其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审核无误后予以通过。自通过注册审核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报企业必须按要求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管理员信息、认定申报信息等内容,并将纸质申报书扫描生成电子版上传至系统,提交完成申报。企业须认真检查上传的电子版申报材料,确保签字盖章齐全、清晰完整且与纸质申报材料完全一致,若不按要求完成填报,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企业填报注意事项”可登陆系统下载)。区系统填写的所有信息请务必与“国家高企工作网”、纸质申报书所填内容一致。
(四)受理工作日上班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五)受理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科技厅窗口(南宁市怡宾路6号),电话:0771-5595373。
四、其他事项
(一)更名工作安排
按照《工作指引》有关规定,请相关企业在发生名称变更的三个月内,在“国家高企工作网”提交更名申请,同时将在线打印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与相关证明材料(高企证书复印件,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更名后的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一式1份交至我办。
(二)关于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的要求
企业开展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需按照《工作指引》规定,选择符合条件的专项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建议在区科技厅网站(www.gxst.gov.cn)上公布的名单中选择(另文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我办联系。
联系人:闭合、李思源
电 话:0771—2613482、0771—2618750
传 真:0771—2820292
地 址:广西南宁市新竹路20号科技厅1号楼601室
邮 编:530022
E-mail:gxgxqyrd @ 126.com
高企交流QQ群:491195499
附件:
1. 2018年底高新技术企业到期企业名单.doc
2. 广西各市、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服务窗口联系名单 .doc
3. 企业用户名、密码找回说明 .doc
4. 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书目录模板 .doc
5. 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书推荐意见表(各市、高 新区服务窗口填报) .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