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
2018-05-11 09:42:00 来源: 浏览: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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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
关于开展2018年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
桂工信科技〔2018〕298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为切实强化和规范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18年将对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进行评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一)2016年以前(含2016年)获认定的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
(二)获得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不需要参加此次技术中心评价,只需要参加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
(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不需要参加此次评价。
二、评价材料
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按《2018年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编写提纲)(附件1)的要求认真编写。
三、评价程序
(一)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对企业上报的评价材料进行初审后推荐上报。
(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上报评价材料等进行核查并形成评价报告。
(三)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和南宁海关对评价结果进行确认和公布。
四、数据的采集范围
此次评价主要是了解企业2017年度的创新情况,因此评价表中的数据采集范围是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五、报送程序及时间
请参加评价的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于2018年5月10日起登录广西工业创新管理系统(www.gxgycx.com)“技术中心申报认定和年度评价”栏目报送评价材料,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
六、注意事项
(一)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如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应在提交评价材料时一并提交申请更名正式文件并说明理由。
(二)大型企业集团将下属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进行合并填报。
(三)材料中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指导企业认真填报评价材料,并做好初审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阮海琼 0771-8095279。
附件:桂工信科技〔2018〕298号-关于开展2018年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zip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