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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9年柳州市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第一批)扶持资金计划的通知

2019-11-05 08:31:00   来源:柳州市商务局   浏览:174 评论(0

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国家商务部、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的通知》(财办建〔2018〕101号)、《关于印发柳州市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柳商规〔2018〕4号)文件精神,经商务局、财政局联合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下达2019年柳州市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第一批)扶持资金计划,并就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安排 

2019年柳州市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第一批)扶持资金计划共9个项目,总扶持金额2330万元。(详见附件1) 

二、项目建设要求 

(一)项目单位应按照《关于印发柳州市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柳商规〔2018〕4号)的要求,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完成项目建设及投资(具体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额按资金项目计划表“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投资明细”)。 

(二)严格按照项目下达计划实施,不允许随意更改项目计划(包含项目业主单位、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投资额等)。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变更的,项目业主单位须申报,经批复同意方生效。 

三、项目验收要求 

(一)已完成项目建设、项目验收材料合格的项目,及时申请验收,原则上要求在12月上旬完成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未能按期完成建设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及时按照规定申请延期验收。 

(二)项目验收参照《柳州市本级商贸服务业专项资金验收工作规则》(柳商规〔2018〕2号)(详见附件2)执行。 

四、其他要求 

(一)实行项目进度月报制度。为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展及存在的问题,实行项目进度月报制度,加强项目建设的跟踪、检查、指导服务。项目业主单位每月5日前将上月项目实施进度报市商务局商贸与流通业发展科汇总。 

(二)严肃查处建设、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违规、舞弊行为,一旦查处将严肃处理,造成恶劣影响的,将项目业主单位列入“黑名单”,取消项目扶持资金,三年内不得再申请商贸服务业其他扶持资金。 


附件:

1. 2019年柳州市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第一批)资金计划表.xlsx

2. 柳州市本级商贸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规则.zip


柳州市商务局

柳州市财政局          

2019年10月30日  


文章关键词: 流通 体系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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