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网站首页 > 新闻资讯 > 搜索关键字:风险 | 耗时 12 ms

生态环境部部长:高的生态环境状况尚未根本扭转

李干杰:我国环境容量有限,生态系统脆弱,污染重、损失大、高的生态环境状况尚未根本扭转。

2019-09-24

《浙江省强化危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贯彻“国家危废十条”,进一步提升浙江省危废物监管、利用处置和防范能力,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降低环境与安全,确保打赢“十四五”危废物治理攻坚战,我省起草了《实施方案》。

2021-10-26

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

,着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在落实特困行业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费、失业保费、工伤保费(以下称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扩大政策实施范围、延长缓缴期限等问题通知如下:一、扩大实施缓缴政策的困难行业范围

中电联:30%参与电力交易,新能源面临电价走低、偏差考核等多重

在新能源高占比的地区,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后的价格普遍走低,加之辅助服务分摊、系统偏差考核等因素,新能源在市场中面临价格震荡、曲线波动、偏差考核、政策影响等多重

2022-11-17

新能源汽车专属保上线 特斯拉车主缘何“一片哀嚎”

专属保是何方神圣《新能源汽车商业保专属条款(试行)》(以下简称《条款》)是中国保行业协会于2021年12月14日发布的全新条款。

2022-01-14

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费的通知

,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根据社会保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失业保、工伤保(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单位缴费部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

关于进一步明确失业保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对象发放范围问题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号)关于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的原则,调整中高疫情地区的地级市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对象范围为

国家电网混改提速:英大人寿募资30亿 英大财拟三到五年上市

原保监会表示,这一办法正式实施以后,原则上不会对现有保公司的股权结构进行追溯调整,但会对部分股权结构存在隐患的保公司进行窗口指导,采取针对性的监管措施。

2019-11-26

从核能兴衰看未来能源转型的

核能发展受困于经济和安全制约当然,我们会说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与核电有很大不同。

2020-11-26

因中国组件出口放缓 印度3GW太阳能项目面临延迟交付

这一延误,将令印度价值22.4亿美元的太阳能项目面临时间和成本超支的。但如果,印度的太阳能项目开发商不想延误运营,可以选择从中国以外的生产商采购更昂贵的组件。

2020-02-27

首部车联网地方性法规3月1日施行 鼓励相关保产品开发

这是国内首部推动车联网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其首次将车路协同基础设施纳入道路建设工程范畴,并鼓励保机构开发车联网相关保产品。  

2023-02-07

非法处置危废物桶5万个!湖南株洲公诉一起污染环境案

2019-07-08 12:39:19 红网株洲站沾染危废物的废铁桶若处理不当,其含有的有毒害物质将对环境产生严重影响。

2019-07-08

海南省将对10座大中型水库除加固

亿元2019-07-03 10:11:28 海南日报   作者: 梁振君   从海南省发改委获悉,今年6月,海南省发改委批复了2018年度海南省松涛水库等10座大中型水库除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及概算

2019-07-03

企业年报中社会保事项填报须知

企业年报中社会保事项填写共有五项: 即参保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和单位累计欠缴金额。

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费的指导意见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费的通知

、失业保、工伤保(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单位缴费部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阶段性减免企业三项社会保费(一)减免范围及时间。

柳州市社会保事业管理中心挂牌

今报柳州讯(记者巴方 通讯员尹萍)8月18日上午,柳州市社会保事业管理中心举行挂牌仪式。

生态环境部探索危废物“三流合一”

近日,生态环境部就进一步推进危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有关工作发布通知,提出开展危废物网上交易平台建设和第三方支付试点。

2022-07-18

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费政策的通知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6月。失业保费、工伤保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在此期间,企业可申请不同期限的缓缴。

关于调整2020年工伤保待遇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2020年工伤保待遇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13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治区社保中心:根据《工伤保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条例〉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伤保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

2020-12-01
返回顶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