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选题反馈请填写附件选题建议表,并按时间要求反馈自治区科技厅。三、受理要求(一)受理时间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前。(二)受理方式1.
〔2021〕14号),加快培育创新主体,激发创新活力,构建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推动我区众创空间健康发展,现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自治区众创空间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申请备案的众创空间应符合
第六条 《规范条件》公告的申请工作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为申请主体。集团公司或母公司旗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需要单独申请。
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及时投入项目建设,切实提升财政资金的投入效益,2024年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资金(产业优化升级项目)采取事中(分段申请)方式: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两次申请,其中首次申报时,项目已实际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应不低于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
根据要求,只要户籍在农村的法定劳动年龄者,如有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其所创经营主体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3人以上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年度内就业半年的,可以申请每户
两类参保企业可以申请:一类是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企业,且满足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的条件;另一类是30人(含)以下的企业,且满足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条件。
3.项目申报单位按照项目推荐要求向推荐单位提出申请,经推荐单位审核同意后,由推荐单位通过科技支撑管理系统提交推荐意见。
3.项目申报单位按照项目推荐要求向推荐单位提出申请,经推荐单位审核同意后,由推荐单位通过科技支撑管理系统提交推荐意见。
贷款期限:授信期限最长10年,业务期限最长3年申请最低条件:1、从事当前经营行业两年(含)以上,在授信业务经办经营机构所在城市注册,有固定经营场所。
,且不超过全部支持金额的70%;续报申请原则上在项目首次资金计划下达的2年内提出,且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并通过竣工验收,安排剩余支持金额。
,且不超过全部支持金额的70%;续报申请原则上在项目首次资金计划下达的2年内提出,且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并通过竣工验收,安排剩余支持金额。
三、申报时间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申请表、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四份)报送至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2023年度先进制造业企业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工作,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财函﹝2023﹞267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度先进制造业企业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工作,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财函﹝2023﹞267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制造业行业属性判定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制造业”门类(C类)。
主办单位: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主办单位电话:0772-2827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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