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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人免征增值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为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按照《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小规模纳人免征增值政策的公告

2021-04-01

5个问答学习:小规模纳税人如何适用3%征收率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

答:《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增值小规模纳人减免增值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9号)第二条规定,增值小规模纳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  

一文了解: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何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享受主体  增值小规模纳人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小规模纳人免征增值

小规模纳税人看过来!享受减免增值税优惠这样开具发票

今年以来,为支持小规模纳人复工复业,财部门出台了减免增值收优惠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纳人对发票开具问题咨询较多,以下热点问答供大家参考学习。

2020-09-15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务总局 关于纳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7号为鼓励和引导纳人增强依法诚信纳意识,主动纠正纳失信行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

增值税改革释放红利——聚焦“十条措施”护航柳州经济高质量发展之二

深化增值改革是2019年实施更大规模减降费的重头戏,也是减的“主菜”。

实例讲解!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

享受主体  增值小规模纳人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小规模纳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项目,减按1%

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法》(以下简称印花法),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收征管改革的意见

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在落实物流领域已有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对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进行减半征收。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收费项目,及时降低偏高收费标准,加强对收费行为监管,进一步为市场主体减负。

复工复产要盖很多章?别担心,国办发文了!

近日,财政部、务总局联合发文明确: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小规模纳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销售收入,免征增值;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项目,暂停预缴增值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着力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意见

二、着力减轻费负担(一)推动减降费。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实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优惠等减降费政策及降低城镇土地使用、印花、车船收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务总局关于纳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1号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开展2021年“我为纳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春风行动

2021-11-23

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务总局关于增值 消费与附加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务领域

2021-07-15

@小规模纳税人:能否减免增值税,对照这几个问答判断一下

《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和《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人减免增值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4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

2020-09-16

关于发布《税务文书电子送达规定(试行)》的公告

国家务总局关于发布《务文书电子送达规定(试行)》的公告国家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9号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务执法方式,进一步便利纳人办,国家务总局制定了

中国风电加速“东南飞”

泰国、越南、菲律宾、印尼等国对风电发展有较为明确的规划,也配套出台了上网电价、收优惠等激励政策,风电产业已经起步。

2022-04-21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关则委员会关于2021年关调整方案的通知委会〔2020〕33号海关总署:为支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条例》的相关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

2020-12-25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六税一费”优惠事项资料留存备查的公告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务执法方式、深化“放管服”改革、改善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切实减轻纳人、缴费人(以下统称纳人)负担,务总局决定,对城镇土地使用、房产、耕地占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

国家务总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更大力度推进优化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总发〔2019〕64号国家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务局,国家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为进一步优化务执法方式

转发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改进地方税收管理减轻纳税人负担促进经济增长有关问题的通知

  自治区地方务局关于改进地方收管理  减轻纳人负担促进经济增长有关问题的通知 桂地发[2008]177号 各市地方务局、局内各单位:    

2008-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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