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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柳州市企业家学法暨民企业清廉合规建设活动启动会召开

8月29日上午,柳州市第十八届中小企业服务月企业家学法暨民企业清廉合规建设活动启动会活动在科创大厦二楼会议室成功举办。

工业企业质量<em>管</em><em>理</em>标杆辅导交流活动成功举办

工业企业质量标杆辅导交流活动成功举办

10月10日,“2024年工业企业质量标杆经验交流”活动在广西龙行未来科技企业孵化器一楼路演厅成功举办,来自我市40名中小企业高层人员、质量负责人参加了本次活动。

关于开展“智赋柳企”中小企业素质提升系列行动——生产质量能力提升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持续深化“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现代制造城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保障,以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为重点,综合提升中小企业经

2024年“一起益企”柳州市第十八届中小 企业服务月之“智赋柳企”中小企业 素质提升系列行动——数智化基层 能力提升

中小企业服务行动及2024年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文件精神,加快落实自治区2024年“桂在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暨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及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月工作要求,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加快培养一批优秀基层人才

全国首批广西第一期数字化师 中级培训班在柳成功举办

12月25日,柳州城市职业学院信息工程学院206教室座无虚席,全国首批广西第一期数字化师中级培训班在此举行了开班仪式。

关于创新信息通信行业 优化商环境的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创新信息通信行业 优化商环境的意见工信部信〔2024〕1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局,各有关单位、各相关企业:商环境既是重要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

工信部部署做好2024年度中小企业经领军人才培训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小企业经领军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4〕3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四问+一图,读懂《关于创新信息通信行业 优化商环境的意见》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创新信息通信行业 优化商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局负责同志就《意见》解读如下。一、《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关于实施老旧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

各省级交通输主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向交通输部报送本地区老旧货车报废更新年度目标任务、资金需求和配套资金方案,交通输部汇总审核各省份上报的补贴资金需求情况,向财政部报送各省份补贴资金分配建议。

网络数据安全条例

第十六条 网络数据处者为国家机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者提供服务,或者参与其他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建设、行、维护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网络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提供安全、稳定、

《市场监部门优化商环境 重点举措(2024年版)》政策解读

在完善“三品一特”制度方面,提出加快制修订《食品委托生产监督办法》《食品生产经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规定》等部门规章。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创飞地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创飞地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桂科发〔2024〕122号各有关单位: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创飞地备案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印发《制造业企业供应链水平提升指南(试行)》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输部、商务部组织编制了《制造业企业供应链水平提升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创飞地备案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解读如下。

五问+一图,读懂《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暂行办法》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为便于解《暂行办法》,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一、制定《暂行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创新联合体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创新联合体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制造业企业供应链水平提升指南(试行)》政策解读

近日,为加快实施制造业供应链提升工程,推动现代供应链体系深度嵌入制造业产业链,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交通输部、商务部印发了《制造业企业供应链水平提升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关于印发广西制造业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西制造业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平台是为实现服务券全流程信息化而开发设立的系统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关于印发自治区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办法的通知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办法的通知桂工信规范〔2024〕3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现将《自治区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商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监督工作的通知

商消费函〔2024〕5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输、市场监部门:为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含拆解,下同)监督,确保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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