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公示期内邮寄或直接送到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综合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三、优化汽车报废更新审核、拨付监管流程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收到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材料后,会同财政、公安、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进行审核,通过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反馈审核结果,税务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三、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办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邮寄材料以邮戳为异议提出时间)。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注明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并亲笔签名。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两化融合推进处,并请提供佐证材料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以邮戳到达日期为准)。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柳州市科学技术局反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我厅计划组织开展
建立健全支持可再生能源优先利用的法律法规,结合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电力法、节约能源法等制修订,明确各类主体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的相关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加快完善可再生能源领域相关标准体系。
第四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促进合作区建设发展工作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申报认定,健全动态跟踪管理和定期评价机制,推动出台扶持政策,优化发展环境,组织开展服务活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精神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公示期内邮寄或直接送到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处(以送达日期为准)。
四、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经销商应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通知》发布或者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汽车能源消耗量备案”系统填报相关车型能耗标识数据。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向自治区科技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签署真实姓名并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三)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等受理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8:00至2024年12月26日16:00。未尽事宜,请联系:吴文妍,0771-5505181;陆小安,0771—5582796。
主办单位: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主办单位电话:0772-2827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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