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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数量第一!柳州这些企业获评国家数字化转型成熟度贯标最高评级

近日,全国数字化转型贯标工作委员会先后公示了国家数字化转型贯标星估首批和第二批拟获证企业名单,柳州柳工挖掘出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广西七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顺利通过数字化转型成熟度国家标准

关于开展第一届广西保障劳动权益发展民营经济贡献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选副厅或者相当于副厅以上单位和县(包括县)以上党委或者政府。

2023-12-22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使用的具体举措》的通知

部科技主管部门商相关司局,发布项目清单,相关成果可作为省部科研项目业绩参与职称审、岗位竞聘、奖励申报等。

动员培训 经验交流 专家指导 柳州多措并举组织申报第七届自治区主席质量奖

日报消息(全媒体记者江宏坤)10日,记者从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第七届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申报选工作将启动,相关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

广西出台工作考核新办法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价的参考。该考核意在掌握真实情况,各项工作是否落到底、见实效。

关于印发《中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本办法所称中国首台(套)检测定,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对装备产品开展检测审、综合价,以确定装备产品是否属于中国首台(套)的技术服务活动。

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企业提出的推进计划原则上不能调整,受经营环境变化确需调整的,需报经省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调整后的推进计划投资额、绩效目标等不得降低。(六)绩效价。

关于征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的通知

)决定在全区范围征集一批高企认定审专家。

2024-06-18

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

本通知中智能网联汽车搭载的自动驾驶功能是指国家标准《汽车驾驶自动化分》(GB/T 40429-2021)定义的3驾驶自动化(有条件自动驾驶)和4驾驶自动化(高度自动驾驶)功能(以下简称自动驾驶功能

关于印发广西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 助力新型工业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一、支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一)企业内外网改造升

我市印发《柳州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提高信息化领域投资决策水平

日报消息(全媒体记者荀诗媛)11月25日,记者获悉,根据数字柳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柳州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后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市大数据发展局将选取有利于提升社会治理、民生服务

关于开展“信号升格”专项行动的通知

到2025年,实现全部5A景区、国家一博物馆,超过3000个4A景区、400个以上国家二博物馆的移动网络信号覆盖和应用体验提升。3.医疗机构。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依据《国家绿色数据中心价指标体系》(见附件1),在生产制造、电信、互联网、公共机构、能源、金融、电子商务等数据中心重点应用领域以及提供算力服务的超计算

​关于印发《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2024—2025年)》的通知

实施高端装备制造标准化强基工程,持续完善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标准体系,围绕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大中小企业融通、绿色降碳等关键领域,加快技术应用、模式创新、分分类、测试价、互联互通等数字化转型关键急需标准制修订

《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解读(附图解)

自动驾驶功能是指《汽车驾驶自动化分》(GB/T 40429-2021)定义的3驾驶自动化和4驾驶自动化功能。(二)工作目标。

关于印发《工业领域数据安全能力提升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督促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处理者明确数据安全负责人和管理机构,落实数据分防护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数据安全风险估,及时发现整改安全隐患,按要求报送估报告。

广西工业互联网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申报指南

【申报时间】从2024年起,资源池申报工作设为“常年申报、分批审”,申报常年受理。

专家解读之六|以标准提升为牵引,推动产品设备高质量发展

随着科技进步和环境保护要求的提高,部分清洁生产价指标体系已不适应新的绿色低碳发展需求。

关于印发《标准化人才培养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完善标准化相关职业分类体系和职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指导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价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认定,鼓励用人单位建立与职业技能等(岗位)序列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四条 中央和省(含计划单列市)主管预算单位对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情形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合作创新采购方式。中央和省主管预算单位可以开展合作创新采购,也可以授权所属预算单位开展合作创新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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