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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服务联盟进园区之“法律风险防范”主题系列沙龙首场活动在阳和工业新区顺利举办

小微企业服务联盟进园区之“法律风险防范”主题系列沙龙首场活动在阳和工业新区顺利举办

参加企业均表示受益匪浅,并表示希望将该类型活动入持续的企业服务工作中。近期,我中心还将联合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服务联盟机构陆续在各城区、园区以轮训的形式开展公益性法律沙龙活动,助力企业稳步发展。

做好企业帮手,推动金融赋能,解决企业发展难题 — —互联网行业政金企交流会成功举办

做好企业帮手,推动金融赋能,解决企业发展难题 — —互联网行业政金企交流会成功举办

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是国家工信部首批认定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心融资服务平台也是全国首批被入的5家融资服务平台之一。

企业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解读及申报操作宣讲会成功举办

企业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解读及申报操作宣讲会成功举办

2019年以来,多项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密集出台,为进一步扩大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广度、提高政策推送精度、拓展政策辅导深度、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用实实在在的硬举措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不断提升税人、费人享受优惠政策的便利度和获得感

《新收入准则下的税会差异及纳税调整》培训顺利举办

《新收入准则下的税会差异及纳税调整》培训顺利举办

(通讯员  罗娟)为帮助我市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人员领会新收入准则下税会差异及税调整的内容、要点和精髓,更好地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准确运用新准则进行核算,我中心于11月30日在柳州市祥兴大酒店12

我市多家商会到中心参观交流

我市多家商会到中心参观交流

逐步把会员入中心服务联盟成员,建立起商会资源数据库,共享政府利好政策,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柳州市“企业服务年”——企业廉洁建设涉税事项稽查风险管理培训顺利举办

柳州市“企业服务年”——企业廉洁建设涉税事项稽查风险管理培训顺利举办

根据柳州市“企业服务年”活动总体方案工作部署,为使广大企业财务人员能够更深入的了解和把握税务检稽查动态及重点,依法税,提高企业的治理意识、合规意识和管理能力,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企业人力资源盘点与年度规划培训成功举办

企业人力资源盘点与年度规划培训成功举办

结合案例讲解,分析企业经营环境,针对企业人工成本控制制定与企业年度经营目标的制定进行全方面的系统性归和讲解,帮助企业人力资源提高管理水平。

2019年柳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服务联盟第三期沙龙成功举办

2019年柳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服务联盟第三期沙龙成功举办

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汪涛副主任表示,中心将建立一个面向全社会,吸高端人才,为专家人才进行对接的公共平台,打造服务于中小微型企业的人才专家数据库。

搭平台 宣政策,为企业纾困解难---“企业服务年”之金融政策与服务产品第二期线上直播顺利举行

搭平台 宣政策,为企业纾困解难---“企业服务年”之金融政策与服务产品第二期线上直播顺利举行

,本期宣讲重点介绍了农信社针对中小微企业经营、个体经营的法人类及个人类等多种贷款类型,比如“4222”新型政银担合作贷款,通过引入与政府、担保公司的合作,为企业法人或个人提供一定的贷款担保额度,或通过税等级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所属期为2022年8月(或按季的第三季度)及以后期间发生的税费,按规定正常申报。二、《公告》规定的继续延缓的税费应当在何时入库?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税人A按季相关税费,已经按规定缓了2021年第四季度相关税费,缓期限3个月,按原政策将在2022年4月申报期结束前

操作指南: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如何享受延续实施的缓缴税费政策

(三)申报要求  1.继续延缓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  一是税人2021年第四季度延缓的税费在公告施行前尚未入库的,税人无需操作,款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政策再延长4个月!注意这几项业务处理问题

在实务处理中,遇到以下问题这样处理↓2021年11月和2022年2月延缓的税费在2022年9月1日后至本公告发布前已入库的,如何享受延续缓政策?  

优营商、送政策——数字征管常见税企分歧问题处理专题培训顺利举办

为帮助企业把控日常业务的涉税风险,熟悉数字征管下的税政策,增强企业税务规划和操作能力,2021年5月13日,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在汇丰祥兴酒店12楼举办了一期主题为《数字征管常见税企分歧问题处理》的专题培训

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在预申报时,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写预税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政策。

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税人需进行确认,确认不缓的,税人在该界面填写理由,并依法相关税费;确认缓的,界面跳转进入款界面并税费金额的50%,剩余部分期限自动延长3个月,在2022年2月申报期内申报2022

2021-11-02

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下同)继续延缓部分税费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2022年9月1日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

,现就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方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对上一完整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义务人在预扣预本年度工资

2020-12-07

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下同)延缓部分税费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继续延缓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

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扣义务人应当将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次月办理扣申报时一并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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