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对部分涉企保证金实施缓缴等政策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公告2022年 第22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定经济增长
(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为进一步落实好《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要求,切实发挥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效果
日,宁德时代董事长曾毓群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锂矿资源不是动力电池发展的瓶颈,而是短期供需矛盾叠加一些人为炒作的反应,随着国内原材料开采的推进以及电池循环回收系统的良性运转,锂矿资源紧张将得到大幅度缓解
中国,全球最大的汽车市场,在新车销售增长放缓的大环境下,充实车载电池供应链的内在动力已开始逐渐冷却。其结果是,锂矿的价格上半年下跌了30%。
二、实施期限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6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在此期间,企业可申请不同期限的缓缴已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4月费款的企业
延缓的期限为3个月。延缓期限届满,纳税人应依法缴纳缓缴的税费。五、纳税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骗取享受缓税政策的,税务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处理。
已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4月费款的企业,可从5月起申请缓缴,缓缴月份相应顺延一个月,也可以申请退回4月费款。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三、办理流程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依申请办理。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6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在此期间,企业可申请不同期限的缓缴。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缓缴住房公积金,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贷款,不受影响。该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征求意见稿提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
nbsp; 国际能源署(IEA)日前发布的最新报告《全球电动汽车展望2020》(简称《报告》)指出,2019年,全球电动汽车销量突破210万辆,保有量达到720万辆,与此同时,电动汽车增速出现放缓。
未来光伏直流侧功率将进一步增大,传统方案的保护功能却没有得到任何的改进与升级,完全没有跟上系统功率演进的节奏,这个问题的解决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了。2)光伏电站的应用场景越发多样化。
4月22日,在第50个“世界地球日”到来之际,大自然保护协会(TNC)与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就“加强可再生能源发展和生态保护”签订合作谅解备忘录。
大量“三无”小作坊拿着锯子、锤子进行暴力拆解,将退役电池或是加工成新电池卖给车厂,或是用土办法提取贵金属。通过透支环境和安全,小作坊获得了成本优势,并反向推高废电池收购价,让大量退役电池流入“黑市”。
在8月27日-28日召开的第五届全球海上风电大会上,多位行业专家呼吁,我国海上风电尚处于起步阶段,配套产业链装备不齐全,关键技术成熟度不高,产业规模化发展程度低,实现平价还需要一段缓冲期。
2.缓缴扩围的17个困难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6月至12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
不过,谈及前三季度业绩,华为轮值董事长徐直军公开表示:“整体经营结果符合预期,终端业务下行趋势持续放缓,ICT基础设施业务保持了稳定增长。华为将继续吸纳优秀人才,持续投资研发。”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0号)规定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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