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南宁讯(记者刘冬莲 通讯员黄泓弼)“我公司可以缓缴社会保险费1000多万元,缓解了流动资金压力。”近日,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工作人员小钟说。
截至5月17日,我市已有12家参保单位办理了缓缴申请。“缓缴政策很及时,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柳州轨道集团恒达巴士公司经办人在办理完缓缴业务后表示,这一举措可谓“雪中送炭”。
目前,市社保中心已向符合缓缴条件的5410家参保单位发送提醒短信,各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缓缴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费。
: 一、在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应缴纳的各类工程质量保证金,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建设单位不得以扣留工程款等方式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均可以申请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从2020年1月1日起,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期满前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对部分涉企保证金实施缓缴等政策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公告2022年 第22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定经济增长
受疫情影响,存在困难的企业可申请住房公积金阶段性缓缴,职工也可以申请暂缓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1、企业可缓缴住房公积金通知第一条,对企业缴存公积金进行了阶段性调整。
二、实施期限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6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在此期间,企业可申请不同期限的缓缴已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4月费款的企业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缓缴住房公积金,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贷款,不受影响。该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征求意见稿提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
已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4月费款的企业,可从5月起申请缓缴,缓缴月份相应顺延一个月,也可以申请退回4月费款。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三、办理流程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依申请办理。
已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4月费款的企业,可从5月起申请缓缴,缓缴月份相应顺延一个月,也可以申请退回4月费款。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三、办理流程。
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 为减轻企业、个体工商户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现就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
2.缓缴扩围的17个困难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6月至12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0号)规定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
(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下同)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2022年9月1日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三)缓缴期间企业职工发生变化是否需要补缴? 答:缓缴期限内,中小微企业的参保职工出现离职、申请办理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办理关系转移等情形的,企业应为其补齐缓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下同)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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