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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汇编

依据】(1)《财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的公告》(2020 年第8 号)(2)《国家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

一文了解:创业就业平台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2019年1月1日以后被取消资格的,自取消资格之日次月起停止享受上述规定的优惠。  【依据】  1.

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优惠执行期限的公告财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和相关社会事业发展,现将有关公告如下:一、《财部 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的通知

高校毕业生创业税费扣减政策

享受主体  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国家务总局关于增值小规模纳人减免增值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按照《财部 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小规模纳人减免增值的公告》(2023年第1号,以下简称1

“中小企业服务月”政策宣讲进园区——柳州市工业设计创新券和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政策宣讲会成功举办

“中小企业服务月”政策宣讲进园区——柳州市工业设计创新券和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政策宣讲会成功举办

 6月4日上午,我中心在洛维祥兴孵化园举办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月”进园区——工业设计创新券和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宣讲活动,鱼峰区近50多人参加了此次活动,鱼峰区工信局韦秋玉副局长作了开班讲话

@小规模纳税人:收藏这8个问答!二季度申报马上要用

今年二季度含销售入50.5万元,按照《财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的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二季度销售额可以适用减按1%征率征增值

2020-06-29

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优惠的公告财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普惠金融服务,现将有关公告如下:《财部 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的通知

2020-04-26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企业所得核定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6号为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推动外贸模式创新,有效配合《财务总局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的通知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的绿色税制优化研究

本文所指的绿色制,是国家为达到环境保护目的而推进传统制全面“绿化”转型过程中所征的各种及所制定的各项优惠的统称。

2021-08-11

市政务服务中心、国税局、地税局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专题会

          昨天(27日),市务服务中心、国局、地局为上百名中小企业老板和会计们上了一堂优惠专题课

2007-09-27

2023年最新减税降费优惠政策汇编(企业所得税篇)

依据:财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二、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率征企业所得

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的公告财部 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5号  为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现将有关公告如下: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加强非税收入退付管理的通知》答记者问

  为坚决落实落细减降费,把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等“六保”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把已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标准的费基金优惠不折不扣地落实到相关企业和个人,财部出台了《关于加强非入退付管理的通知

@小规模纳税人:三季度申报纳税,这组问答能帮你

答:《财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免的通知》(财〔2019〕13号)第一条和《国家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人免征增值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4号)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人发生增值销售行为

2020-09-23

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增值税、消费税、出口退税优惠政策20问

7.我公司旗下有一家连锁酒店提供住宿服务,按照《财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的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可以享受免征增值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企稳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及应用解答汇总(持续更新)

2020年第10号■  财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人减免增值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  财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优惠的公告

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优惠执行期限的公告财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为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创业创新,现将有关公告如下:一、《财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二、增值小规模纳人按照《财部 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的公告》(2020年第13号,以下简称“13号公告”)有关规定,减按1%征率征增值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nbsp;                   为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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