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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

八、资源回收企业销售报废产品适用增值简易计方法的,可以反向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反向开具增值专用发票;适用增值一般计方法的,可以反向开具增值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关于印发《柳州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10项费优政策执行期限统一延长至2027年底。

关于做好2024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

一、提高费优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  (一)优化费优政策。落实好研发费用前加计扣除、科技成果转化收减免等结构性减降费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关于印发《2024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严格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确保收优应享尽享。

柳州市第十七届中小企业服务月融资服务产品宣传专栏(第20期)— —邮储银行柳州市分行

贷款利率:按我行现行利率政策执行,可享受桂贷政策。贷款期限:单笔最长期限 3 年,5 年额度期限内循环支用。

柳州发放首批RCEP区域优原产地证书 2家企业“领证” 享受关减让政策

,预计能为2家企业客户减免关1.2万余美元,增强了柳州市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柳州发放首批RCEP区域优原产地证书 2家企业“领证” 享受关减让政策

,预计能为2家企业客户减免关1.2万余美元,增强了柳州市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柳州发放首批RCEP区域优原产地证书 2家企业“领证” 享受关减让政策

,预计能为2家企业客户减免关1.2万余美元,增强了柳州市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柳州市第十七届中小企业服务月融资服务产品宣传专栏(第18期)— —桂林银行柳州分行

“见贷担”业务产品简介:“见贷担”业务是桂林银行与广西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创新银担合作模式的积极探索,主要依托银行自身风险防控能力自主准入客户,担保集团仅对贷款主体合规性进行审核确认,直接提供担保,业务流程方便快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4年第2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 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政策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4年第2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 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政策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费政策的公告》(2023

柳州市第十八届“中小企业服务月”政策宣传手册

做为柳州市“实体经济调研服务”、“中小企业服务月”企活动之一,在市工信局指导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编印了今年的《政策汇编》服务手册。

“非接触式”服务精准对接需求——柳北务落实优政策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近日,柳北区务局组建“非接触式”服务队,活跃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一线,宣传辅导政策、办理费事项、运用收数据、精准对标企业,点对点推送支持疫情防控的收优政策 “大礼包”,开展“一企业、一政策、一服务

多措并举让消费者以旧换新更有获得感

     新华社北京5月2日电(记者 谢希瑶)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正在全国各地铺开,如何切实及消费者?

关于印发《柳州市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若干措施》的通知

加大对外资研发中心有关优政策的宣传力度,鼓励和指导有条件的外资企业申报认定外资研发中心。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实施普金融和小额贷款公司部分收支持政策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增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支持加工贸易、广交会网上举办等系列举措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努力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决定延续实施普金融和小额贷款公司部分收支持政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

2020-04-08

稳增长 促创新 增就业 民营经济经营主体已占全市经营主体的97%以上

近年来,我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力激发市场活力,积极巩固企业开办线上线下“2个环节、7个事项、1个工作日内办结”成效,营业执照、印章和务Ukey可一窗领取,并继续以政府补贴形式免费向新设企业赠送4枚实体印章

关于印发《广西推动外贸扩量提质实施方案》的通知

简化企业申办APEC(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商务旅行卡材料,调整企业申办资质要求,使APEC商务旅行卡及更多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企业。

一文了解:哪些缴纳义务人可享受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义务人【优内容】  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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