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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若干情形下的企业所得地方分享部分免征政策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务局关于明确若干情形下的企业所得地方分享部分免征政策的通知桂财〔2023〕5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国家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各市、县(市、区)

柳州务部门出台“十二条”举措支持疫情防控助力中小企业平稳渡难关

减轻企业负担方面,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减降费成效,积极落实对符合条件的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前一次性扣除,全额退还这期间增值增量留抵额等优政策,全力支持相关企业复工复产,扩大生产

我市将全面加快推进 “信用柳州”建设推出更多信用企便民措施

记者从此前发布的《柳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获悉,我市将加快构建具有柳州特色的“信用+”应用场景,持续优化区域信用环境,全面提升信用服务实体经济效能,推出更多信用企便民措施,让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

关于《国家务总局关于发布〈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退管理办法〉的公告》的解读

(二)研发机构如何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备案适用采购国产设备退政策的研发机构,应于首次申报采购国产设备增值退时办理退备案手续。

新能源汽车补贴是否收增值引关注

2020-01-03 08:03:23 证券日报   作者: 龚梦泽  2019年最后一天,国家务总局一则《关于取消增值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征管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

2020-01-03

国家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务局关于增值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登录地址的通告

根据《国家务总局关于增值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精神,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增值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登录地址通告如下:增值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广西)登录地址:https

一文了解:研发费用前加计扣除政策要点

【优内容】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

关于开展金四期背景下企业财管控培训的通知

柳 州 市 中 小 企 业 服 务 中 心关于开展金四期背景下企业财管控培训的通知各有关企业:为帮助我市企业更好地了解“金四期”的新变化、新特点,有效控制务风险,降低各类涉风险,提高企业管理层的治理意识

2023-05-04

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公报

必须落实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积极参与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落实中央财金融改革部署,完善规划体系和政策统筹协调机制,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

企政策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进工业振兴的决策部署,落实落细柳州市“企业服务年”活动总体方案,融水县相关部门组成企业服务队,主动深入企业走访服务,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引导企业充分用好用活企政策。

2022-07-29

关于加强财支持政策落实 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落细减降费政策,减轻小微企业费负担  (一)及时足额兑现减降费政策。

关于明确先进制造业增值期末留抵退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明确先进制造业增值期末留抵退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5号  为进一步促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先进制造业增值期末留抵退政策公告如下:  一

2021-04-30

关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财政部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8号为支持疫情防控、企业纾困和复工复产,现将有关费政策实施期限公告如下:《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收政策的公告

国家务总局 关于增值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务总局关于增值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现将增值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符合《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务总局公告

关于举办纳筹划与操作实务专题培训的通知

各县、城区经贸(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随着国家收体制逐步规范,不符合法律规范的减免、人情将被遏制。

2004-03-18

国家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务总局公告

,现就有关收征收管理事项公告如下:一、增值小规模纳人取得应销售收入,纳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发票;纳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产业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二十三条 产业园区应用好用足各类政策,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大力实施“掌上办”、“免申即享”,确保企政策“应享尽享”、“直达快享”。

关于延长2022年7月份增值留抵退申请时间的公告

国家务总局关于延长2022年7月份增值留抵退申请时间的公告国家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为保障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留抵退行业范围政策顺利实施,方便纳人申请办理留抵退,决定将2022年7月份增值留抵退申请时间延长至

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政策

  【享受主体】  自用或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的物流企业以及向物流企业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的出租方  【优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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