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2019年,国家陆续印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充分便利就业补贴政策享受的通知》等系列文件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结合国家、自治区新一轮就业促进政策,为进一步扩大就业政策覆盖面,对原有的就业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优化完善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以工代训”补贴申请工作的补充通知文章柳人社发〔2020〕25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以工代训”培训补贴申领流程,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实行岗位补贴实施意见
感染新冠肺炎农民工就业困难补贴政策依据:桂人社发〔2020〕6号补贴对象:在我区感染新冠肺炎隔离治疗的农民工,只要户籍地在广西或现在广西工作,均可发放农民工就业困难补贴。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放疫情防控期间“稳岗”一次性就业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柳人社发〔2020〕24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一、 起草目的为打好“稳就业保民生攻坚战”、落实“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专项行动”有关部署,规范我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柳州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对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培训的,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四、继续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
答:2021年,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社〔2021〕89号),自治区也将农民工就业创业奖补资金纳入就业补助资金中统筹使用管理。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以工代训”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柳人社发〔2020〕21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第九条 创业培训补贴有明确创业意愿的五类人员通过项目制培训方式,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培训机构组织开展的创业培训后取得相应证书的,按一定标准给予补贴。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龙城金蓝领”奖励补贴资金 拨付流程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和优化“龙城金蓝领”奖励补贴资金拨付流程,达到便民利民的目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6号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有关精神
后续将进一步联合联盟机构相关成员,引导、整合联盟内优势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在细分服务环节上形成分工协作,强化专业服务能力,组建专业服务团队,更好的服务“专精特新”企业,促进“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
跟学员详细讲解了安全管理落地的三个核心基础工作内容:5S、标准化、目视化,通过生动有趣的课堂讲解和现场练习,让学员高效掌握通过5S整理消除安全隐患的原理与方法,应用目视化提示安全信息预防危害发生,通过标准化的管理方法保障安全管理机制的运行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柳州市人才分类认定和奖励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柳人社规〔2021〕1号 各有关单位:现将《柳州市人才分类认定和奖励补贴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企业新引进人才需提交近期在柳州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可在网上打印,一式一份)以及上一份工作在职最后半年(6个月)的异地社保缴纳证明(可在网上打印,一式一份);6.
3.各主管部门和各城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申报材料后,填写《柳州市来柳求职交通补贴审核汇总表》和《审核材料情况说明》,报送至市人才中心审核。
主办单位: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主办单位电话:0772-2827563
管理运维:柳州市北城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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