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四季度工业经济工作政策措施的通知桂工信规范〔2024〕10号各市、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现将《关于做好2024年四季度工业经济工作的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申报企业应如实提供申报相关的企业信息,并对其所填写申报书内容和所提交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本次申报资格且3年内不得申请。(二)加强组织实施。
申报企业应如实提供申报相关的企业信息,并对其所填写申报书内容和所提交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本次申报资格且3年内不得申请。(二)加强组织实施。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工业互联网与电力行业融合应用参考指南(2024年)》.pdf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4年9月30日(联系电话:010-68206121)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向自治区科技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签署真实姓名并附有效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
申报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并满足《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基础要求。2.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向自治区科技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签署真实姓名并附有效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
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沟通。联系电话:0771-8095199。电子邮箱:kxc@gxt.gxzf.gov.cn。
公众请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单位请通过正式函件反馈我厅;个人请通过电子邮件(邮件地址:cgc@kjt.gxzf.gov.cn)反馈我厅,并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评价材料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请按《2024年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编写提纲)的要求认真编写。三、评价程序(一)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企业上报的评价材料进行初审后推荐上报。
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附有效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自治区科技厅对异议者的身份予以保密。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向自治区科技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签署真实姓名并附有效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工艺美术行业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消费〔2024〕139号)要求,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制定了《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工艺美术行业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三季度工业经济工作政策措施的通知桂工信规范〔2024〕7号各市、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现将《关于做好2024年三季度工业经济工作的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要加强对申报人材料的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填报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杜绝弄虚作假。(四)材料报送。
广西产业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政办发〔2024〕4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广西产业园区管理办法(试行)》已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柳州市科学技术局对异议者的身份予以保密。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公示期内邮寄或直接送到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两化融合推进处(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以邮戳到达日期为准)。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公示期内邮寄或直接送到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两化融合推进处(邮寄以邮戳到达日期为准;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公示期内邮寄或直接送到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开放合作与工业园区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主办单位: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主办单位电话:0772-2827563
管理运维:柳州市北城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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