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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通知

,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促进中小企业专精新发展,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24

关于继续实施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公告

三、公司合并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对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关于深化制造业金融服务 助力推进新型工业化通知

银行保险机构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科技投融资体系,加强科技型企业全命周期金融服务,助力推进新质产力发展。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第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通知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第批专精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通知桂工信企业〔2024〕331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

【已失效】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工业龙头企业通知

汽车及新能源汽车、机械及高端装备制造、高端金属新材料(冶金、有色金属)、新代信息技术、绿色化工新材料、建材、茧丝绸、节能环保、先进新材料、物医药、木材加工(高端绿色家居)、精品碳酸钙、现代轻工纺织、

【已失效】关于开展2024年度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通知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通知桂科发〔2024〕9号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我区良好创新创业态,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

新能源汽车和机器人拉动经济增长 ——感受一季度我市重点产业和企业发展脉动

近日,记者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获悉,今年季度,汽车、钢铁、化工、食品、智能装备及机器人、新能源产业动全市产值同比增长8.3个百分点。

关于印发《标准化人才培养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通知

随着中国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高素质标准化人才。

关于进一步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意见

、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国家重点支持领域,坚持问题导向

关于转发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通知

、申报方式()专精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方式。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致。(二)企业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统申报。

关于转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4年“桂惠贷”名单企业推荐通知》通知

柳 州 市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局关于转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4年“桂惠贷”名单企业推荐通知》通知各县(区)、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

2024-02-06

关于组织推荐名优特新产品参加上海国企央企工会福利采购品牌入围会通知

关于组织推荐名优新产品参加上海国企央企工会福利采购品牌入围会通知桂中小服〔2023〕61号各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各相关企业:为贯彻落实2023年9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名优产品入沪对接会》工作部署

关于开展“百园百校万企”创新合作行动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百园百校万企”创新合作行动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教育、科技主管部门,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高校

2024-06-25

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通知国发〔2024〕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贯彻执行

我市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政策解读培训交流会

我市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政策解读培训交流会

 为进步提升专精新中小企业培育扶持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及专精新中小企业申报、复核工作,10月25日上午,区工信厅到我市开展专精新“小巨人”培育政策解读培训交流会。

“美系”拟低位接盘家居龙头 家居家电融合成趋势

11月6日,顾家家居紧急停牌并于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实控人筹划与盈峰集团进行股权交易,该事宜或涉及顾家家居易主。   

2023-11-08

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有关工作通知

二、学习内容及学时管理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教育培训考试总学时不低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低于总学时三分二。()公需科目。

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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