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24〕2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决策部署
第十四条 审计中介机构应为科技创新和项目研发提供优质经费审计服务,并按业内公允标准收取项目经费审计费用。审计费用可在该项目“直接费用”中列支。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负责解释。
各地要按照全区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的思路,持续推进风险防控“进制度、进规程、进系统”,及时补足、完善、更新风控规则,完善社保基金管理系统。 (二)健全监督机制。
第十三条 优先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列入政府培育上台阶企业和新兴产业培育计划企业、年度工作目标确定需要扶持的企业、列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白名单”内的企业。
第十三条 优先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列入政府培育上台阶企业和新兴产业培育计划企业、年度工作目标确定需要扶持的企业、列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白名单”内的企业。
第十三条 优先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列入政府培育上台阶企业和新兴产业培育计划企业、年度工作目标确定需要扶持的企业、列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白名单”内的企业。
第十三条 优先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列入政府培育上台阶企业和新兴产业培育计划企业、年度工作目标确定需要扶持的企业、列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白名单”内的企业。
第十三条 优先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列入政府培育上台阶企业和新兴产业培育计划企业、年度工作目标确定需要扶持的企业、列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白名单”内的企业。
第十三条 优先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列入政府培育上台阶企业和新兴产业培育计划企业、年度工作目标确定需要扶持的企业、列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白名单”内的企业。
第十三条 优先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列入政府培育上台阶企业和新兴产业培育计划企业、年度工作目标确定需要扶持的企业、列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白名单”内的企业。
第十三条 优先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列入政府培育上台阶企业和新兴产业培育计划企业、年度工作目标确定需要扶持的企业、列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白名单”内的企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4〕3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4〕1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现将《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重点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消费〔2024〕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是我国食品工业重要发展载体和关键增长引擎
主办单位: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主办单位电话:0772-2827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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