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和配套政策有关规定,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
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和配套政策有关规定,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
(二)税费款扣减限额及顺序1.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以申报时本年度已实际经营月数换算其扣减限额。换算公式为:扣减限额=年度限额标准÷12×本年度已实际经营月数。
十、删除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七条。十一、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五条:“《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不得变更金额,包括不得变更涉及金额计算的单价和数量。”
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2、工信部|关于开展“优企进校 招才引智”专项行动的通知报送时间:2024年7月15日前3、国税总局 财政部|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申报时间
(三)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三)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涉及税种】企业所得税【优惠内容】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24个月)以上,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按照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9、工信部|关于开展“优企进校 招才引智”专项行动的通知报送时间:2024年7月15日前10、国税总局 财政部|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申报时间
企业技术中心要对建设资金实行收支独立核算,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的有关规定,向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手续
应当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二)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的,应当符合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要求,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三)除危险废物
(四)明确税费款扣减限额的计算方式1.《公告》明确,相关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以申报时本年度已实际经营月数换算扣减限额;企业招用其就业的,以本年度招用相关人员申报时已实际工作月数换算扣减限额。
3.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此次政策明确,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的做法,有利于畅通增值税抵扣链条,赋予资源回收企业规范合法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减轻企业税负,促进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发展。
3、除本办法中明确给予的扶持外,对获得市级以上同类奖励项目并有相关文件明确由地方财政给予配套奖励的,按奖励资金扣除实际配套奖励金额后给予奖励。4、具体扶持金额根据当年财政预算统筹安排。
3、除本办法中明确给予的扶持外,对获得市级以上同类奖励项目并有相关文件明确由地方财政给予配套奖励的,按奖励资金扣除实际配套奖励金额后给予奖励。4、具体扶持金额根据当年财政预算统筹安排。
二、挂牌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截至股权登记日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且尚未转让的,挂牌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票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3.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10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24个月)的,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可按照其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4.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控制在抵押物折后净值扣除已抵押给银行的部分范围内。单笔可高可达到2500万元,集团、关联企业担保贷款额度可高达到3600万元。
主办单位: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主办单位电话:0772-2827563
管理运维:柳州市北城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23 桂ICP备06011433号
桂公网安备 450202020002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