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7号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税收政策,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现就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享受主体】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 【优惠内容】 1.自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应依据税务部门政策提供有关研究开发辅助账等。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等税收优惠的企业应提供有关申报表。获得来自政府部门的研究开发经费的企业应提供资金获取相关资料。
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30税收减免备案31停业登记32复业登记33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34税务注销即时办理35注销扣缴税款登记36发票遗失、损毁报告37车辆生产企业报告38税务证件增补发39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信息报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通告》的政策解读现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5号 为进一步促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等税务事项管理方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0号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
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50%。
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前提之一是企业开展的项目属于研发活动范畴。从政策执行情况来看,研发活动的判断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是准确执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难点。
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减税:减免增值税最大限度地扩大了税收优惠的覆盖面这是一个月内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的第三批减税降费政策,这次聚焦的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上一年度自主研发经费支出额,是指企业上一年度自主投入开展研发活动并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研发经费支出数额,不包含来自各级政府部门的科技活动资金。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为进一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将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有关政策公告如下:一、自2019
因此,各地税务机关需将这两个文件结合起来、一并落实,指导纳税人办理税务注销业务。三、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若需要取得清税文书的,如何办理税务注销?
2020-07-27 11:22:27 SOLARZOOM光储亿家据慕尼黑《晚报》报道,慕尼黑一家公司及其客户被指控至少逃税3300万欧元(折合2.6亿人民币),受到海关稽查员突袭搜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明确加大对小微企业以及制造业等六大行业企业的留抵退税力度。
关于组织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激励我区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科技创新,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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