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网站首页 > 新闻资讯 > 搜索关键字:扣税 | 耗时 17 ms

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操作指南

一、适用对象  企业投入基础研究除及加计除政策适用于所有企业,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政策适用于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以下简称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

知识帖!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了解一下

;当年不足抵的,可以在以后纳年度结转抵。  

“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5.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减;6.退役士兵创业减;7.吸纳退役士兵就业企业减;8.随军家属创业免征增值;9.随军家属创业免征个人所得;10.安置随军家属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11.军队转业干部创业免征增值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

(二)发行方企业的务处理1.发行方企业发生的可转换债券的利息,按照规定在除。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答:考虑到此次出台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一次性除政策与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一次性除政策的优惠方式一致,为便于纳人准确理解、享受政策,降低纳人享受优惠的成本

关于延续实施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个人合伙人按照其应从基金年度股权转让所得中分得的份额计算其应纳额,并由创投企业在次年3月31日前代代缴个人所得

上门面对面解决问题——我市开展北部三县企业融资能力综合提升服务活动

上门面对面解决问题——我市开展北部三县企业融资能力综合提升服务活动

3月20日至22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组织服务联盟内信用、财、企业管理、金融等相关行业专家赴柳城县、融安县、三江侗族自治县开展企业融资能力综合提升服务活动,助力中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先进制造业迎税惠利好:加计5%抵减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务总局日前下发的《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下称《公告》)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进项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

2023-09-07

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企业如何享受税费减免政策?一篇文章带你了解

,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减增值、城市维护建设、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优惠。

委托、合作、集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判定标准】  1.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除。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具体包括:一、减免费负担1.小微企业增值期末留抵退2.符合条件的增值小规模纳人免征增值3.增值小规模纳人阶段性免征增值4.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企业所得100%加计除5.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

@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6个热点问答请收好

退降费政策操作指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除政策(一)我们是一家科技型中小企业,2017年以来一直享受研发费用按75%加计除政策,听说今年国家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优惠又加大了力度

我市税务部门采取各项措施帮助企业纾困解难让民营企业发展更有底气

“以前我们从农户手中购进花生、酸笋等原材料,但难以获得发票,导致企业增值进项额抵和成本列支困难,增值和所得的负担很重。”广西沪桂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罗岸峰说。

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城市维护建设、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

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

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  为促进中小微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持续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现就有关企业所得除政策公告如下: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九、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按照8号公告第一条规定,适用一次性企业所得除政策的,在优惠政策管理等方面参照《国家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除有关企业所得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46号)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具体政策

【优惠内容】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前加计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管事项的公告

:一、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

人取得增值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电子普通发票后,如需用于申报抵增值进项额或申请出口退、代办退,应当登录增值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用途。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二、纳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除率的,除率调整为9%。纳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除率计算进项额。

返回顶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