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意见,请将意见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并提供佐证材料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联系方式。自治区科技厅对异议者的身份予以保密。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最终立项情况和资助资金以实际下达立项文件为准。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其中企业更名有异议的,可向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对有异议企业的具体问题应表述清楚,并提供事实证据。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向自治区科技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签署实名并附有效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三季度工业经济工作政策补助资金的通知》(桂工信综合〔2024〕717号)要求,经企业申报、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审核推荐、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并向有关单位核实相关情况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向自治区科技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签署真实姓名并附有效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4〕759号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向自治区科技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签署真实姓名并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第三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4〕317号各有关单位:按照《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标准工作要点》部署,我部编制完成2024年第三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
申报单位需登录“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典型应用案例征集系统”(www.aiforindust.cn),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所需信息(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为引导企业正确适用兼并重组税收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编写了《企业兼并重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对现行有效的支持企业兼并重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和税收征管文件进行了梳理,并按照企业兼并重组的类型,分门别类明确了适用主体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工信部网安〔2024〕2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公众请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单位请通过正式函件反馈我厅;个人请通过电子邮件(邮件地址:cgc@kjt.gxzf.gov.cn)反馈我厅,并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有效联系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4年第2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4年第2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主办单位: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主办单位电话:0772-2827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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