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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厅关于公布2024年广西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广西智能工厂示范企业、广西数字车间认定名单的通知

桂工信两〔2024〕808号各市工业和信息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推进智能制造,推动制造业加速向数字、网络、智能发展,根据《广西实施新一轮工业振兴三年行动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厅组织开展了

关于举办柳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服务联盟数字转型主题沙龙的通知

柳 州 市 中 小 企 业 服 务 中 心 关于举办柳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服务联盟数字转型主题沙龙的通知 服务联盟各成员单位:为提升柳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服务联盟机构专业服务能力

2024-08-20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厅关于广西名优工业产品推荐目录(第三批)的公示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广西名优工业产品推荐目录(第三批)编制工作的通知》(桂工信市场〔2023〕617号)要求,按照“政府指导、企业自愿、市场评价”的原则,经企业自愿申报,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主管部门初审推荐

2024-01-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部 生态环境部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部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4年第29号为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引导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推行无废生产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和就地就近资源利用

一图读懂: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

政策链接:工业和信息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美好生活“充” 为绿色出行“续航”

市民覃女士的爱车刚好充满,正准备将车开回居住的荣和天誉小区。她高兴地告诉记者,市区几乎随处可见充基础设施,让新能源汽车车主安心又省心。为美好生活“充”,为绿色出行“续航”。

关于征集柳州市中小企业数字转型优秀案例的通知

各县区(新区)工信部门,各有关企业:为加快推进国家中小企业数字转型试点城市建设,树立一批具有行业代表性、可复制易推广的数字转型标杆企业和优秀案例,引导带动中小企业数字转型,我局将发布《柳州市中小企业数字转型优秀案例集

市政管办出台措施优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激发交易主体活力潜力

日报消息(全媒体记者谢耘)日前,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出台《2024年柳州市优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进一步服务交易主体、解决具体问题,培育和激发招标投标领域交易主体的活力潜力

坚持走科技创新和智能绿色发展之路 柳工新能源智能全球创新中心开工

“柳工新能源智能全球创新中心开工!”随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市委书记张晓钦宣布,柳工新能源智能全球创新中心于3月30日正式奠基。

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先行,销售服务网络跟着下沉——九十九款新能源汽车“驶”向乡村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充换分会统计,2022年至2023年,农村动汽车的渗透率从4%上升到17%。虽然距离一线城市30%以上的渗透率还有较大距离,但增幅明显高于城市市场。

关于印发工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4〕2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标准技术组织和专业机构:为切实发挥标准对工行业智能制造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多地推进家以旧换新

——多地推进家以旧换新新华社记者家以旧换新相关政策措施实施以来,效果如何?

关于做好2024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第(三)、(六)、(七)、(八)条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成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4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成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4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第(三)、(六)、(七)、(八)条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成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4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成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

企业为柳州绿色发展添动力

工人在安装发机组。大学生参观工厂生产。地球一小时,爱地球不止60分!

关于转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厅关于做好2024年“桂惠贷”名单企业推荐的通知》的通知

柳 州 市 工 业 和  信 息 局关于转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厅关于做好2024年“桂惠贷”名单企业推荐的通知》的通知各县(区)、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厅关于做好

2024-02-06

一文了解:哪些缴纳义务人可享受减征文事业建设费政策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文事业建设费缴纳义务人【优惠内容】  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事业建设费,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

工业和信息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编制指南》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编制指南》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4﹞411号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标准技术组织、标准专业机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足迹管理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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