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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了解: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

2.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核定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3.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科技核定的企业技术中心。  

关于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

备选项目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农业农村门协商确定。   (二)贴息标准。

一文了解: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政策

6.科技会同民政核定或者省级科技主管门会同省级民政、财政、税务门和社会研发机构所在地直属海关核定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

关于开展“百园百校万企”创新合作行动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办公厅 教育办公厅 科技办公厅关于开展“百园百校万企”创新合作行动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教育、科技主管门,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高校

2024-06-25

关于开展“优企进校 招才引智”专项行动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办公厅 教育办公厅关于开展“优企进校 招才引智”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4〕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中小企业主管门、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24-05-07

关于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十一条 省级科技门会同财政门,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向科技、财政报送当年引导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并抄送财政当地监管局。

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办公厅 财政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联财函〔2024〕2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

关于开展2023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联通装函〔2024〕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

关于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执行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农业农村 教育 退役军人事务关于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农业农村 教育 退役军人事务公告

《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202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 水利公告2023年  第28号  为落实《工业水效提升行动计划》(工信联节〔2022〕72号)、《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工信联节〔2021〕213号)

《关于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执行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农业农村 教育 退役军人事务关于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执行问题的公告》的解读为推动《财政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农业农村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关于做好2024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三、地方发改和工信门根据企业条件和项目标准(附后),对企业申报的信息进行初核通过后,报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

关于做好2024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三、地方发改和工信门根据企业条件和项目标准(附后),对企业申报的信息进行初核通过后,报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

关于《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和场地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图解

三、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管理办法》主要分为总则、在孵企业的申请和管理、孵化器场地租赁管理、在孵企业租金和物业费扶持标准和优惠、附则五个分。

关于全面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办公厅 农业农村办公厅 商务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的通知工信厅联原函〔2024〕21号各省、自治区

工业和信息化部召开制造业企业第四次座谈会

11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党组书记、长金壮龙主持召开第四次制造业企业座谈会,贯彻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精神,详细了解光伏行业发展情况,听取企业意见建议,研究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

2023-11-14

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贸易合作健康发展的意见

(外交、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商务、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因地制宜加强与海外相关企业合作。

再生资源企业如何备案?操作指南来了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2007年)第七条规定,“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

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重点任务,一图get!

政策链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中共中央组织 中央网信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 科技 工业和信息化 财政 国家数据局关于印发《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等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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