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网站首页 > 新闻资讯 > 搜索关键字:减税 | 耗时 15 ms

收优惠政策结束 长江电力去年营收与净利双降

长江电力表示,利润总额下降主要系2019年长江流域来水总体偏枯,公司发电量少所致。

2020-01-20

新能源汽车将继续免征购置至2020年底

2019-07-01 14:54:46 新浪汽车6月28日,财政部、务总局发布《关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优惠政策》公告指出,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

2019-07-01

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费政策的公告

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半征收个人所得

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普惠金融服务,现将有关收政策公告如下:《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收政策的通知

2020-04-26

申报享受购置设备、器具前扣除优惠这样办

 办理渠道  可通过办服务厅(场所)、电子务局办理,具体 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务局网站“纳服务”栏目查询。

一文了解: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政策

人对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收政策的通知》(财〔2017〕77号)  2.

2020年度全南京落实新能源汽车免政策2.32亿元

南京市务局货物和劳务处副处长郭燕萍介绍,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购政策最早从2014年9月开始执行,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增长。

2021-01-08

目前我国生物质发电相关的财政及收政策

(3)收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法实施条例》,生物质发电企业享受企业所得免。

2019-03-28

中美光伏贸易关十一年之变,到底谁伤害了谁?

2018年1月22日,美国总统确认通过201法案,将对光伏电池片组件在既有反倾销与反补贴率基础上增加201关率30%,未来4年每年递5%,每年有2.5GW的进口电池片或组件拥有豁免权。

2022-06-27

美商务部调低我国光伏企业反倾销

9月,美国商务部再次更新2019-2020年度对中国部分光伏企业的反倾销率,由此前五月宣布的11.32%降为7.89%,其中台湾的联合再生能源光伏组件双反率仅为1.27%。

2021-09-29

关于延续实施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政策的公告

,按一个纳年度内不同投资项目的所得和损失相互抵后的余额计算,余额大于或等于零的,即确认为该基金的年度股权转让所得;余额小于零的,该基金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按零计算且不能跨年结转。  

五部门发文对核电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零部件免征关

2020-01-15 09:56:21 证券时报为继续支持我国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业发展,提高我国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及自主创新能力,昨日,财政部会同工信部、海关总署、务总局、能源局联合发布《重大技术装备进口收政策管理办法

2020-01-15

印马抗议欧盟生物燃料反补贴

欧盟委员会近日决定,自8月14日起,向从印尼进口的生物燃料加征18%的反补贴

2019-08-23

比利时多举措少噪声污染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比利时在少噪声污染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受噪声影响的人口比例从2004年的24.9%下降至2021年的14.3%,低于欧盟平均水平。

2023-04-06

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以下称纳人)需要汇总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下称纳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加强非收入退付管理的通知》答记者问

  为坚决落实落细降费政策,把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等“六保”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把已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优惠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相关企业和个人,财政部出台了《关于加强非收入退付管理的通知

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国家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根据个人所得法及其实施条例、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英国政府下调住宅光伏与热泵增值至0%

英国政府宣布将住宅太阳能应用使用的热泵和太阳能组件增值(VAT)从5%下调到0%。这个新措施将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这个零费率政策将生效五年,而后恢复5%的增值,”政府在一次声明中说道。

2022-04-21

关于阶段性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关于《国家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 教育部关于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

将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扣款的标准由每户每年8000元提高到每户每年12000

返回顶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