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网站首页 > 新闻资讯 > 搜索关键字:六税两费 | 耗时 27 ms

关于增值与附加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务总局关于增值与附加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务领域

2021-07-15

资源回收企业中的一般纳人,选择适用简易计方法后能否变更计方法?

问:资源回收企业中的一般纳人,选择适用简易计方法后能否变更计方法?  

关于调整部分专利收标准和减缴政策的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调整部分专利收标准和减缴政策的公告(第594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五九四号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优化专利收政策的通知》(财〔2024〕2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企业兼并重组主要收优惠政策指引》发布

财政部、务总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强化企业兼并重组主体作用,出台实施了一系列针对性强、覆盖面广的收优惠政策举措,对降低企业兼并重组收负担水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小规模纳人如何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政策?收好这篇文章

【享受主体】增值小规模纳人【优惠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小规模纳人免征增值

务部门推动减落地生根预计新增减超四十亿元

昨日,国家务总局柳州市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孟宗民表示,预计2019年全年全市新增减超过40亿元,大规模的减将助力柳州制造业转型升级。“有减大礼包,我们发展得更有底气。”

2023年最新减优惠政策汇编(企业所得篇)

政策依据:财政部 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3号八、吸纳退役士兵就业减免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中国今年减将达2.3万亿 工商业电价连续年平均降低10%

、改善营商环境、清偿民营企业欠款。年初定下减轻企业负担政策目标,一年间,政策红利逐渐释放,企业感知明显变化。

2019-12-19

关于印发《推动消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推动汽车流通消创新发展。开展城市汽车流通消改革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加强创新引领和经验推广,加快构建统一高效、绿色循环的汽车流通消大市场。

一揽子财政策快看→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品以旧换新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部署。

关于促进服务消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优化消环境,以创新激发服务消内生动能,培育服务消新增长点,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23年最新减优惠政策汇编(增值篇)

、城市维护建设、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城镇土地使用政策

  【政策类型】行业性政策  【涉及种】房产、城镇土地使用  【优惠内容】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城镇土地使用。  

一文了解: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政策

【政策类型】行业类政策【涉及种】增值【优惠内容】  对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

以服务消为抓手 为扩大内需增动力——解读《关于促进服务消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不久前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时提出,要以提振消为重点扩大国内需求,经济政策的着力点要更多转向惠民生、促消,明确“把服务消作为消扩容升级的重要抓手,支持文旅、养老、育幼、家政等消

释放消潜力,柳州促消系列活动全面展开!

为进一步释放消潜力,2024广西“33消节”、广西消品“以旧换新”等系列活动在柳州全面展开。

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加长版”收宣传月启动

日报消息(记者梁莎莎)昨日下午,国家务总局柳州市务局在文昌会议中心举行“减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新闻发布会暨第29个全国收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介绍了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务部门贯彻落实疫情防控相关优惠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政策请收好

【享受主体】  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内容】  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所得额,按20%的率缴纳企业所得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关于做好2024年享受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若干政策》第(一)、(三)、()、(七)条,以及财关〔2021〕4号文提及的集成电路产业的关键原材料、零配件生产企业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务总局进行联审确认并联合印发

关于做好2024年享受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若干政策》第(一)、(三)、()、(七)条,以及财关〔2021〕4号文提及的集成电路产业的关键原材料、零配件生产企业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务总局进行联审确认并联合印发

返回顶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