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六税一费”优惠事项资料留存备查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1号  
一、制定《公告》背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深化“放管服”改革、改善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以下统称纳税人)负担,税务总局决定改进税收优惠事项管理方式,进一步精简申报资料
日报消息(全媒体记者宋美玲)昨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获悉,今年1至6月,我市233户企业享受先进制造业加计抵减政策,抵减税费6亿元,抵减户数和税额均位列全区第一。
【政策类型】行业性政策 【涉及税种】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优惠内容】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科学研究
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享受减免的“六税两费”包括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
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 10 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有关税费政策公告如下: 一、由省、自治区、
为使纳税人缴费人、财税干部和社会公众更加全面熟悉了解政策、更加高效准确适用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编写了《我国支持制造业发展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日报消息(全媒体记者宋美玲、通讯员韦剑)9月18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获悉,我市建立重点出口企业对口直联制度,帮助企业用好税费红利,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增活力、添动力。
2023年以来,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有新的规定,企业在办理汇算清缴时要准确适用相关规定,按时申报办理。1.2023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是什么?
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一)我公司为个人独资企业,是否可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政策案例 甲企业为小型微利企业,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政策类型】普惠性政策 【涉及税种】企业所得税 【优惠内容】 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 坚决防止违规征税收费的通知税总发〔2020〕24号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税务系统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
为使社会各界更加全面知悉科技创新税费优惠政策、更加便捷查询了解政策,更加准确适用享受政策,财政部、科技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编写了《我国支持科技创新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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