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31日发布数据显示,今年1至7月,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406.8亿元,同比增长108.5%,其中7月份免征车购税71.7亿元,同比增长119.1%。
第一,优先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A公司一季度累计销售额未超过30万(含),故填写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的相关栏次。
2019-07-01 14:54:46 新浪汽车6月2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公告指出,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七、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们公司所在地区对医保缴费执行了缓缴政策,还能享受减半征收政策么?
《办法》规定,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及核电项目业主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或产品而确有必要进口的部分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这意味着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购税政策自2017年首次延长后,再次延长两年。想购买新能源车的买主,可以继续省下一笔不少的费用。市民韩先生就是这一政策的受益者。
记者26日从财政部了解到,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联合发布公告,明确将今年底到期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续实施至明年底。
二、纳税人按照8号公告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号,以下简称“9号公告”)有关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消费税优惠的,可自主进行免税申报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号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支持相关企业发展,现就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号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支持相关企业发展,现就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三、公司合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四、综试区内实行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商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条件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其取得的收入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免税收入的,可享受免税收入优惠政策。
、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湖北省外)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
【问题2】我行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在适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6号)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时,应如何选择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4.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构办理纳税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
个体工商户不论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均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四、个体工商户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是否需要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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