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阶段性减免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一)减免范围及时间。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哪些企业适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通告根据国务院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部署
、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缓缴适用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关于做好
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抓好特困行业纾困政策落实,现就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下简称“三项社保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确保自2020年11月1日起,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医疗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医保部门”)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发本通告。
据统计,新冠肺炎疫情以来,柳州医保阶段性减免保费累计减征约2.78亿元,促进我市企业降低了用人成本,减轻了企业的医疗保险费用负担,帮助企业顺利渡过难关。
日报消息(全媒体记者范桢)昨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获悉,全市参保单位今年1月至12月生育保险费率进一步降低。据测算,此项生育保险降费政策预计可为全市企业减负约1.08亿元。
》(桂人社发〔2020〕32号)规定,现就我市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通知如下:一、免征中小微企业和以用人单位身份参保缴费的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
日报消息(全媒体记者范桢、通讯员佘绸兰)5月16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受理了首单企业缓缴社保费用申请,该企业在失业、工伤、养老保险三项费用中可缓缴金额822万余元,涉及参保职工2700余名。
、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减轻疫情对企业的影响,帮助企业应对风险、渡过难关,减轻企业和参保人员的缴费负担,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享受主体】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单位 【优惠内容】 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答: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有效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6号)明确规定,实施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地区,政策执行的起始月份统一为2020年
、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自2020年2月起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轻了企业负担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柳社保发〔2020〕13号全市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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